——2025年8月27日在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清远市审计局局长 练贤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较好完成了全年主要目标任务,推动清远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加力,促进经济回升向好。利用债券资金拉动投资促发展,全市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78.8亿元,用于农业、水利、卫生健康、教育、文化旅游等重点项目,新增债券额度创历年新高;对标“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重点任务,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共9.35亿元;推动市信用担保资金、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资金池等融资配套政策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融资支持,办理785笔融资业务共23.77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超2000万元。
——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积极统筹各级资金263.8亿元推动“百千万工程”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筑牢民生保障网,全市民生类支出331.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4%,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年“三保”支出共258.37亿元;安排超4亿元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市十件民生实事,有效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各项民生事业发展。
——有效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保障财政平稳运行。聚焦重点领域风险预警监测和处置化解,做实债务预算安排,及时足额支付全市债务利息31.25亿元;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统筹安排3.29亿元奖补资金用于落实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绿色发展等扶持政策。
——审计整改格局更加巩固深化,整改监督更显权威高效。推动以市委审计委员会名义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以建章立制方式压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进一步完善。截至2025年6月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22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79个,整改完成率81.36%,完成整改问题金额26.62亿元,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33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7.74%;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71项,追责问责9人。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2024年度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4.99亿元,总支出151.0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4.35亿元,总支出85.07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44亿元,总支出1.4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00.43亿元,总支出89.4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市财政等部门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保持市级财政平稳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准确、未细化。一是年初预算少编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2.88亿元。二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部分险种调整幅度较大,其中最大降幅达34.6%。三是未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等36项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也未作支出计划说明,涉及金额20.35亿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2%。
2.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调整预算总支出等事项未及时报请人大批准,涉及金额10.71亿元。二是未按照批准的预算功能科目拨付资金,涉及金额38.7亿元。三是超范围在政府性基金中安排使用单位日常保障经费及企业注册资本金等1.24亿元。
3.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有219项共12.0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在上级财政下达30日内分解下达到市本级有关部门单位,其中最长超期306日。
4.收支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造成少计当年收入237.56万元。二是应收未收非税收入608.15万元。三是未及时拨付上级及本级预算资金1.16亿元,影响相关政策落实。
5.存量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1.6亿元未能及时统筹使用。二是超范围使用存量资金1086.16万元,用于人员经费等日常支出。
6.绩效管理及资金审批不严格。9个部门和1家单位的12个项目未严格按照标准评分,自评分偏高,财政部门未及时发现并纠正;抽查复核市直单位绩效自评结果力度不足,仅占自评项目总预算资金的0.98%。2项未纳入预算的工程项目支出未严格履行资金审批程序,涉及金额433.78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等,审计了38个部门及36家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总体较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不够严格。24个部门未将部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等资金1.74亿元编入年初预算,导致预算编报不完整。7个部门及4家单位13项资金超出实际需求或未考虑结转资金规模申报项目预算,导致1251.99万元预算资金未能使用。6个部门及11家单位32个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低于30%,8252.67万元资金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2.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4个部门和6家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共30.8万元。1个部门及12家单位部分支出核算不真实,违规在培训费中列支差旅费72.83万元。1个部门违背药品和医用耗材政府集中采购预付款支付政策,延迟拨付采购预付款8659.71万元,87项经费支出未按规定履行事前审批手续共涉及50.1万元。1个部门超出自身需求采购、重复采购业务设备共20.24万元,造成财政资金浪费。1个部门未按规定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通过单位基本账户管理财政资金,脱离预算监管。
3.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待规范。1个部门存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使用单位租赁用车情况。1个部门未严格落实公务车辆台账登记管理规定,8次出行记录未进行公务车辆使用信息登记。1个部门2年共86次违规将执法执勤车辆用于培训、调研及慰问等一般公务活动。
4.内部控制管理有待加强。5个部门及1家单位往来款项849.08万元长期挂账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其中2个部门136万元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1个部门质保金及诉讼费等478.8万元逾期未清退。3个部门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物资进出台账,领用手续不完善,物资去向及底数不清晰。
(三)县级及乡镇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专项审计,关注了清城区、清新区、连州市和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管理情况,对佛冈县2023年度财政管理及清城区龙塘镇、英德市白沙镇和水边镇、阳山县黎埠镇等4个镇近3年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预算管理不规范。1个县预算编制未细化,48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弱化了预算约束力。1个县预算执行不严格,未经人大批准先行调整预算支出11.14亿元,占年初预算支出23.4%。1个县违规出台财政支出安排与企业缴纳税收挂钩的政策,并安排镇、村级奖励支出2.17亿元。1个县无预算或超预算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培训费等184.33万元。
(2)财政收支不真实。1个县租金收入等非税收入1.06亿元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2个县以拨代支,违规将财政资金3.49亿元拨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后未形成支出。
(3)财政资金资产统筹管理不到位。2个县未及时分配拨付城乡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等省级资金1.35亿元。1个县未及时支付企业工程款、项目前期经费等4299.89万元,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204.16万元未及时统筹使用,超范围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672.18万元。1个县部分房屋、土地等资产闲置,涉及资产原值1862.54万元;其中1宗土地闲置时间长达20年,涉及资产原值208.8万元。
(4)资金审批管理不严格。1个县财政资金审批制度不健全,500万元以下资金审批权限不明确,相同资金额度多头审批,涉及金额5682.92万元。
2.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严格。3个镇非税收入372.53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1个镇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06.89万元。2个镇未及时支付企业采购和服务项目等资金1977.59万元。1个镇挤占土地复垦费133.79万元。1个镇职工饭卡充值款公款私存,涉及金额76.96万元。
(2)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4个镇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房屋、土地及车辆等113项资产少记或多记。1个镇未经批准擅自将土地等10处资产无偿交由其镇属企业或村委会管理并获利,违规拍卖未经评估的弃土弃渣132.41万立方米,涉及成交金额3939.82万元。
(3)政府采购及建设项目管理不合规。4个镇未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或服务,涉及金额127.19万元。1个镇的政府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选取配送公司,涉及金额585.76万元。1个镇3个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便投入使用,涉及合同金额305.15万元。1个镇5个项目未经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评审,按第三方结算价支付全部工程价款,涉及金额169.1万元。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1个镇扩大信访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岗位津补贴发放范围,违规发放津补贴9.86万元。1个镇超标准发放工会会员集体福利38.54万元。1个镇长期租赁镇属企业车辆解决公务出行,3年支付租赁费558.7万元。1个镇超编制使用公务用车2辆。2个镇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156万元。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结合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县级财政管理、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审计,抽查了市本级、清城区及佛冈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相关部门及有关地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积极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作用,有效拉动投资。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债券资金闲置。市级财政部门将专项债券资金调整至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2000万元债券资金滞留国库,未及时使用。2个县财政部门超进度拨付债券资金,2.41亿元资金沉淀在项目单位。
(二)违规使用债券资金。2个镇违规将债券资金1.91亿元用于其他项目建设或镇属企业偿还债务;在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或未达到支付条件情况下,提前支付工程款7.58亿元。
(三)债券项目管理不到位。1个县智慧停车及充电桩项目收入及使用率均低于预期,最低分别为预期的31%、9.88%,涉及投资额1.14亿元;1个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逾期半年仍未完工,涉及合同金额3447.16万元。
三、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
(一)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建设运营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了2022年至2024年6月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建设运营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园区积极引入现代轻工纺织服装产业等相关行业企业落户,为园区企业提供基础产业配套设施;设立市场监管等6个服务窗口为园区企业提供政务服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扩园认定任务完成不理想。已纳入省级产业园扩园主平台范围的10.52平方公里园区,经批复后一年仍未进行省级产业园扩园认定。
2.部分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1个县截留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省级配套资金1350万元。园区配套项目的6期工程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开工4个月以上仍未按规定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未完成初步设计图和设计施工图审查、边施工边编制预算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17.57亿元。
(二)“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2024年上级下达市本级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及省级配套资金共5.95亿元,其中“两重”建设资金4.28亿元、“两新”行动资金1.67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改造、提升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1个部门在项目未达支付条件情况下,违规将资金直接拨付至项目单位,造成虚增当年财政支出,涉及金额6740万元。个别商家采取捆绑销售、个人提供虚假信息等违规手段骗领财政补贴资金2.75万元。
2.部分项目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1个部门2个供水管网建设项目未及时开工,未能完成年度分别建设7.46公里、14公里目标任务,导致1.8亿元财政资金闲置。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了清远市2020年至2023年公立学校校园工程、清远市清新区中医院及清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首期)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情况,涉及总投资约80.52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75个已开工或者完工项目概预算文件编制和审核严重滞后,违背投资控制原则,其中最长达3年多。38个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开工,影响工程质量安全。22个项目使用未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施工,4个项目投入使用前未经竣工验收,存在质量安全隐患。4个项目未取得初步设计审批就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投标工作,涉及合同金额7.76亿元。
2.现场施工管理不到位。9个项目推进缓慢,逾期未完工,其中逾期最长达944天。10个项目偷工减料,虚增工程成本1930.75万元。1个医院建设项目投入使用2年多已存在墙体及楼板裂缝渗水等84处质量问题。
3.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存在漏洞。13个项目违规提前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及监理费等2.2亿元。50个项目预结算审核不严,虚增工程成本2142.47万元。16个项目统计数据失真,涉及少入统和未入统投资额2.25亿元。9个已完工项目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涉及金额1017.08万元。14个项目合同条款未约定工程款中人工费比例和支付期限,24个项目未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未落实劳动者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制度。
(二)采供血机构运营情况审计。
审计了清远市采供血机构2021年至2023年运营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清远市中心血站、英德市和连州市中心血库基本能按规定开展无偿献血者招募、血液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业务指导等工作,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落实有待加强。一是市县两级无偿献血组织机构未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宣传动员作用,社会无偿献血意愿不高,个人献血主要来源于用血患者的亲友,其中1个血库所在供血区域患者亲友献血占献血总量的74.54%。二是2家采供血机构涉及采血区域无偿献血任务落实率低,最低仅有42%,不能满足临床用血需求。三是8家医疗单位及1家供血机构不同程度存在超标准收取成分血液费、储血费和重复收取化验费及违规收取血液配送费等问题,涉及多收金额84.69万元。
2.采供血机构运营管理不规范。一是采供血机构健康征询检查不到位,有1453人次献血和献浆时间间隔不足。二是市、县卫健部门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管不到位。有15家医疗机构存在未对临床科室用血进行检查、评估、公示和分析,临床用血申请与发放不规范,输血检验与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审计。
审计了清远市2019年至2023年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卫健、医保部门基本能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任务,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医保制度改革。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医疗机构违规收费、过度诊疗。1间医疗机构未落实药品耗材零加成政策,药品、医疗耗材违规加成至少52.33万元。12家医疗机构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等问题,涉及金额2304.7万元。
二是开药方式及药品代领存在漏洞。4家医药机构违规以微信接龙、电话等方式开药,其中1名微信接龙开药组织者涉嫌收受医药公司回扣4.6万元。1家医药机构价值76.56万元的药品代领手续缺失,药品去向严重脱离监管。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
审计了2021年至2024年6月清远市政府投融资企业管理和风险防范情况,重点抽查了市本级和英德市。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企业基本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建立健全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提升经营质量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一是1个县及1个市直主管部门对企业债务管控不严,未按要求落实对高负债企业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有1户企业负债规模及融资费用近4年逐年攀升,融资费用年均增长率高达19.28%,有3户企业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均超65%的监管警戒线。二是1家市直主管部门设立的3户企业年度考核目标偏离实际,其中1户企业利润总额目标为上年实际利润总额的6.47倍。三是1个县违规批准国有企业转让中标项目,涉及金额2.65亿元。四是1个县对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履行监管不到位,91户企业股权投资项目未经前期论证及未开展投后管理,涉及计划投资总额34.14亿元。
2.部分企业违规投资融资及担保。一是融资实际用途不符合规定或合同约定。1户企业违规将融资资金1500万元用于资本金。2户企业挪用流动贷款资金或违规改变合同约定的借款资金用途,涉及金额2.07亿元。二是对外担保或借款不合规。3户企业规避金融监管政策要求,违规在企业间进行融资借贷款,涉及金额3300万元。4户企业超股权比例为控股或无股权关系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超股比担保余额4.75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结合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等审计,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及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绩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登记、核算不完整。8个部门及1家单位资产疏于管理,存在56项账外资产,涉及房产和土地面积8.49万平方米、办公设备资产原值43.32万元。1个部门未及时组织验收、接收配建物业资产并登记入账,涉及配建费用基数24.87亿元。1个部门3项房产违规按库存材料核算管理,涉及资产原值139.56万元。
2.资产使用和处置不合规。1家单位未经审批违规出借1项房产,涉及面积870.2平方米、资产原值62万元。2个部门和4家单位13项资产长期闲置,涉及面积6.89万平方米,其中3项房产闲置时间长达31年多。1个部门2项房产被相邻产权人或原移交单位职工侵占,涉及面积567.97平方米、资产原值81.12万元,其中1项被侵占时间长达22年。1家单位未严格落实资产管理职责,应收未收经营性资产租金及滞纳金131.36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审计了清远市市辖区2021年至2023年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情况,结合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我市水资源、土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污染防治管控不到位。2个县22户企业未及时处置、超期贮存危险废物1019.66吨,9处地块存在违规倾倒、堆放、受纳建筑垃圾等情况,占地面积约3270平方米。2个县逾期1年半仍未建成9座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偷倒现象频发,近3年投诉信访案件高达516宗。
2. 土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市本级1户企业1宗划拨用地未经批准违规对外出租,涉及租金收入181.75万元。2个县3个项目建设用地未批先建,涉及土地面积47.19亩。3个镇141.26亩摞荒耕地、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未完成整改。
3. 环境管护、基本农田管理存在短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全市24.79%的污水处理设施未能正常运行、2个镇21个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管道破裂、堵塞、排水不畅等破损情况。2个县14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绿化管护不到位,部分树种死亡率高达98%,涉及金额148.74万元。1个镇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工作不到位,巡河、巡林频次未达标;1家单位巡林监管机制不完善,巡林次数不达标、记录不真实。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出具审计移送书10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0起,涉及金额3.41亿元。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
(一)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共移送线索3起,主要表现为个别单位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未经批准违规建设周转房,违规处置资产等。
(二)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共移送线索9起,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规取消应由承包方实施的建设内容,个别施工单位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个别项目存在串通投标等。
(三)自然资源领域问题。共移送线索3起,主要是部分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非法收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个别企业未获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非法受纳建筑垃圾等。
(四)民生领域问题。共移送线索5起,主要是个别非公立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加价销售药品,个别医院虚构住院记录骗取医保基金等各类基金,个别公职人员利用已竣工工程联合施工承包人骗取村民自筹建设资金等。
七、审计建议
(一)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巩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基本面。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约束,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进一步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及时分配下达预算资金,加大对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力度,防止财政资金沉淀闲置。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开支。
(二)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任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与中央、省其他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统筹衔接,有效使用“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资金,切实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现代化产业服务体系。
(三)完善国有资本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加强国资监管常态化,推动市属国企依法依规盘活存量资产,强化金融风险管控,着力理顺国资监管体系。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性管理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效率,推进机构改革资产划转到位,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严格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执法检查,提高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突出抓好医疗、社保等重点工作,推动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民生政策宣传力度,促进民生政策应享尽享。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持续强化医保基金全过程管控,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坚决守住医保基金使用安全底线。聚焦采供血工作规范管理,科学合理调配血液资源,全力保障临床用血及时性与合理性。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审计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充分发挥审计服务保障作用,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清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