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9日,清城区举办2015年度第一次择房抽签仪式。12月,清城区将举行第二轮公租房抽签。
公租房解决困难群众住房之困
此次抽签的公租房来自清城区东城街长埔村南丫洲的和平小区B1栋和B3栋。小区附近有学校、医院、超市、肉菜市场、公交车站,属市区经济、文化中心地带。其中,26层的B1栋占地面积845.5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8408.58平方米,共有住房306套;24层的B3栋占地面积799.07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7701.02平方米,可解决住房282套。
中签住户7月底可安排入住
“2015年295户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有292户,中签的住户7月底可以安排入住。”清城区住建局房改办主任雷丽琼表示,分房的原则是一代人分一房,两代人分两房,三代人分三房。参加这次抽签的家庭中,需一房的61户,二房的144户,三房的52户。“由于此次一房的房源不够,有35户一房的住户需要等到2015年12月参加第二轮抽签。”
公租房面积一房47.9平米,二房A类53.84平米,二房B类55.54平米,三房59.09平米。租金每平方米8元,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0.8元。清城区住建局房改办提醒,本轮抽签后,申请人可凭中签房号到所属居委会签订《中签通知书》、《租赁合同》,并于7月20号后到和平小区B1栋一楼物业管理处办理验房、领取锁匙等入住手续。从7月20号起一个月内还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同自动弃权处理,两年后才能重新申请公租房住房。
和平小区另一幢32层的B2栋还可推出住房380套,2015年底将面向辖区困难群众推出合适的房源进行第二轮抽签分配。
■申请承租公租房的标准及条件
《2013年度清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保障对象标准及条件》、《2013年度清远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标准及条件》等文件明确,城镇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900元以下,家庭无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含13)平方米,符合申请承租政府所有的公租房条件的本市区行政区域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人士,可以申请租赁一套公租房。
同时,具有清城区户籍,或者在清城区行政区域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且至提出申请之日止,上溯3个月以上在清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2009年至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同单位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职的单身人士这类新就业人员,也可申请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