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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公布四起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时间:2025-07-30 09:54:35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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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举报是查处群众身边隐患的重要渠道,是汇群智聚众力促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清远市应急管理局近期公布四起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的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案例一:举报查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

  2025年6月,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清城区一家工贸企业存在有限空间标示牌损坏脱落的情况,举报属实。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清远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清城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6月奖励举报人200元。

  案例二:举报查处未经许擅自可经营烟花爆竹。

  2025年1月21日,英德市应急管理局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谭某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烟花爆竹,存在非法经营行为。经查,情况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英德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清远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英德市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6000元。

  案例三:举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025年5月7日,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应急管理局接到清远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反映佛冈县某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经查,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佛冈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整改。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佛冈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佛冈县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200元。

  案例四:举报查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

  2025年6月19日,连州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连州某化工企业甲类车间3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静电接地线脱落(编号47),存在事故隐患。经查,情况属实,已责令该公司迅速整改。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清远市连州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连州市应急管理局对举报人奖励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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