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务联播 > 部门动态

2025年全省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专场宣贯会在清远举办

时间:2025-08-12 10:33:2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字体:

  为深入推进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8月8日,省市场监管局举办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专场宣贯会,主会场设在清远市市场监管局,同步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市场主体在线上参会。清远市市场监管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班全体成员、市直相关单位、清城区和清新区市场监管系统监管和执法人员、市场主体等120余人在主会场参会,其余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市场主体等320余人在线上参会。市局二级调研员李纪玲参加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图片1.png 

  李纪玲在讲话中强调,电动自行车市场主体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新标准实施的重大意义,及时淘汰老旧生产设备,加快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二是要正视行业问题,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强安全可靠、品质卓越的产品供给,强化行业自律,共同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的规范发展,切实消除社会面安全隐患。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守牢安全底线,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图片2.png

  宣贯会上,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自行车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高级工程师陈森凯结合电动自行车检验检测实例,对GB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技术要求》及其1号修改单、 GB34668—2024《电动平衡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进行了深入解读,解析了新旧标准之间的差异。GB 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与 GB17761—2018相比,GB 17761—2024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更改了整车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更改了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功率限值要求、材料阻燃试验要求和方法,增加了塑料占比要求、北斗定位、通信和动态安全监测要求、防篡改要求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等,删除了电气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无线电骚扰特性等。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于2022年12月29日发布,2024年1月1日实施;其第1号修改单于2024年7月24日发布,2024年11月1日实施,GB42295-2022从关键安全指标(电气线路安全、电池短路保护、温度异常报警)、标准协调性(与充电器标准的协调、与锂电池标准的协调)、标准可操作性(优化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导线取样方法和测量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完善。GB34668—2024《电动平衡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24年7月24日发布,2025年8月1日实施,GB34668—2024代替了原有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34668-2023《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针对续航里程、超速保护、驻坡能力等六大安全维度提出强制性安全技术要求,涵盖电气安全、机械强度、环境可靠性等全生命周期安全指标。

  通过培训,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监管和执法人员、市直各有关单位、相关市场主体进一步深入掌握了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了解了行业政策的动态。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推动行业规范、安全、健康发展,同时也将继续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加强新制定、新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推动全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持续深入,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发挥市场监管作用。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