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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一男子的驾驶证还没“捂热”,就一次性被记33分,罚款8000元!|百日行动

时间:2022-08-22 11:23:09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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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及省公安厅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统一部署

8月19至21日

清远公安在全市范围内

组织开展涉车违法犯罪专项整治

集中夜查统一行动

始终保持对

各类涉车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

营造良好的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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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战果
8月20日,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3628人次,警车817辆次,设置执勤点71个,路检抽查57360人,检查车辆28680辆,查处酒驾醉驾91宗查处城市工程运输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9宗,查处乱鸣喇叭违法车辆47辆次,清查涉车问题场所56个,整治交通秩序黑点乱点重点区域7个,查处“失驾”驾驶行为人员33人,拦截假套牌车辆3辆。

典型案例

8月20日21时28分许,连州交警在连州市巾峰豪庭路段夜查执勤时,依法对一辆号牌为浙CBW***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并对该车驾驶员刘某进行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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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刘某于2022年8月15日刚取得“C1”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内,且刘某驾驶的该辆号牌为浙CBW***二轮摩托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与该车悬挂的浙CBW***摩托车号牌实际登记的信息并不相符,属于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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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刘某当晚在其朋友家吃饭,期间喝了几杯啤酒,自认为没什么问题,便侥幸驾车回家,结果途中被交警查获。

因涉嫌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该车驾驶员刘某将面临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9分,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记12分,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罚款5000元记12分的处罚,且其驾驶证将被依法注销,一年后才可重新报考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8月20日22时25分许,连山交警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加田村委会路段夜查执勤时,依法对号牌为粤RHX***的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员黄某有酒后驾驶嫌疑。执勤民警立即对黄某进行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2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经了解,黄某当晚在其朋友家里吃晚饭时喝了两杯啤酒,自以为啤酒喝得不多,便侥幸驾车回家,结果途中被交警查获。

执勤民警依法对黄某作出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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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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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涉车问题重点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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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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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

清远公安将全力推进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纵深开展

严打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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