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知识产权保护类)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5〕732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清远市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知识产权保护类)储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17日前登录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czbt.czt.gd.gov.cn/#/home),切换“清远市”,点开“项目申报”页面,在“主管部门”选项选择“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进行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并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纸质版提交至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申报指南要求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申报的绩效指标要具体明确、量化、可考核。
(四)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三、申报程序
(一)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二)评审立项。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按照评审结果列入清远市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知识产权保护类)储备名单,我局将根据省最终下达资金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具体项目是否立项及项目金额。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至2025年8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锐;联系电话:0763-3381962
邮 箱:qyscj_bhk@gdqy.gov.cn
地 址:清远市连江路13号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楼知识产权保护科。
附件:1.清远市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知识产权保护类)储备申报指南
2.清远市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知识产权保护类)储备申报书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