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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007299674R/2024-00088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3-07
名称: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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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8  浏览次数:-

  清远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现公布清远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清远市人民政府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清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gdqy.gov.cn)查阅和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科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1号楼906室,邮编:511518,电话:0763—336395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清远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政务公开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是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清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总浏览量约2200万人次,总浏览次数约2500万次,共发布信息约2.8万条,事项涉及医疗卫生、社保就业、住房建设等民生热点问题,其中主动公开规章5条、行政规范性文件130条、行政许可202515次、行政处罚60694次、行政强制1672次、行政事业性收费14241.871269万元,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规定,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全市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95宗,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6宗,其中1298宗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13宗结转到2024年继续办理,自然人申请件1155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140宗。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759宗,占58.5%;不予公开91宗,占7%;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400宗,占30.8%;不予处理33宗,占2.5%;其他处理15宗,占1.2%。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71起,行政诉讼29起。

  是解读回应工作方面。采用图片解读和文字解读形式,同时鼓励采用新颖的解读方式如音频、动画等解读形式,对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进行解读,而各级政府负责人积极利用在线访谈、媒体采访等形式宣讲重要政策,2023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共采集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56条,所有政策解读信息与原文件做好关联,关联率100%。

  四是政府公报方面。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政策服务和工作指导,充分发挥政府公报作为学习掌握政策法规重要渠道的作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时限要求,确保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主动公开文件在公报上公开。今年以来,共印发市政府公报12期,发送范围至村(居)委会。同时,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管理,实现公报电子化,并网上公开,2023年已累计上线电子政府公报12期。

  五是回应群众方面。2023年共答复办结网民留言约1500余条,事项涉及拖欠工资、医疗教育、道路安全等民生热点问题,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智能互动和用户空间功能,创新效果良好。同时,开展意见征集62次,积极听取广大市民意见,集中民智,促进决策科学化。

  六是监督保障方面。2023年,市政府多管齐下,推动全市11家政府网站和135个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优化技术监测手段,加大检测频率。从每季度提高至每月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及时排查整改存在问题。并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严肃通报,密切联系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问题,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0

7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0

140

129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25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694

行政强制

167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241.8712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57

60

0

2

66

10

129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1

0

0

0

0

1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78

35

0

1

62

4

68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1

5

0

1

2

0

7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6

0

0

0

0

0

6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3

1

0

0

0

0

4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0

0

0

0

0

0

2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2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1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1

0

0

0

1

0

1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78

9

0

0

0

5

39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0

0

0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0

0

0

0

0

0

10

2.重复申请

13

4

0

0

0

0

1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1

0

0

0

0

3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1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4

0

0

0

0

1

15

(七)总计

1162

58

0

2

66

10

129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1

2

0

0

0

0

1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3

5

17

6

71

9

4

4

1

18

8

0

3

0

1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各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检查及工作督导有待加强,个别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仍存在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二是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方面短板较为突出,存在内容少且简单,流于形式,更新慢、质量不够高的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业务培训,提高各地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与工作实践能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内容和形式,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纳入2024年度法治清远建设考评和全市依法行政考评当中。确保各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及时率和录入及时率达到100%,并做到文书规范、答复按时;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不定期组织人员实地检查,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17件,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用8290元。


  附件:清远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4 年 3 月 7 日   





附件:

1.附件:清远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