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张小姐
留言日期:
2025-07-09
主题:
清远城乡参保,异地就医
内容:
孩子在清远阳山买了城乡居民医保,长期在广州居住。已经在网上申请了异地长期居住医疗备案在广州市,备案了之后好像定不了广州的点,请问需要定点吗?还是直接用社保卡在广州市医院窗口结算即可报销?普通门诊可报销吗?报销比例是多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09
答复时间:
2025-07-10
答复单位: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关于异地长期居住就医备案的问题,我市参保人办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享受异地普通门诊待遇,无需办理安置地普通门诊选点业务,在安置地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直接记账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异地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按55%予以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期间不在参保地选点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异地门诊特定病种、住院报销比例与本地住院报销比例一致。


答复单位: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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