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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远好风土”补链强链(电商直播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8-22 10:17:11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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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等经营主体:

为做好“清远好风土”补链强链工作,根据《2025年市级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表》,拟在清远市市区建设1个“清远好风土”专业电商直播基地,助力清远好风土农产品直播销售,不断拓宽清远农产品销售渠道。为做好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现就开展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清远好风土”补链强链(电商直播基地)项目。

二、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

(一)直播基地建设

在清远市市区建设1个配备直播间、选品展示区及办公区的专业电商直播基地。其中,直播间配备直播设备,满足不同品类直播需求;选品展示区陈列清远特色农产品,为消费者和经销商提供选品参考;办公区约60平方米供运营、客服、美工编辑等工作人员办公。

(二)专业设备采购

包括但不限于如摄像机、电子屏、直播手机、监控器等专业级直播设备,满足室内、户外等不同条件直播需求,确保直播效果达到专业水准

(三)人才培养与合作

吸引一批清远市农业企业进驻直播带货,带动培养直播人才不少于30名,并与高校合作吸引学生就业,签署定向班级人才培养合作协议。

三、资金安排

从“清远市五大百亿农业产业(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发展资金”中安排项目资金5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财政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执行,可用于设备采购购置等方面,不可用于单位日常运营开支、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

四、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为依法进行登记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单位。

(二)组织管理制度:申报单位需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营规范,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处理处罚。

(三)项目可行性:项目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投资估算合理,资金配套有保障。项目需能够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

(四)资金测算:申报单位需在实施方案中详细测算项目所需资金金额,并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依据。

(五)项目实施责任:申报单位必须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申报单位需对项目实施过程负责,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监管。

(六)申报单位须于2025年9月1日17时30分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编辑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yxxk3373397@126.com,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市机关3号办公楼905室(收件人:黄小姐,联系方式:0763-3373397),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以送达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禁止挪作他用。

(二)申报单位需确保项目实施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三)项目完成后需按规定时间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及总结报告。


附件:1.申报单位提交材料清单

2.项目申报书模板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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