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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MB2C91736P/2020-00146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0-10-13
名称: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清远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0057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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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清远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005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11-12  浏览次数:-


农工党清远市委员会:

  你会提出的《关于集中开展北江流域清远段沿岸垃圾集中清理工作的建议》(第2020057号)已收悉,现综合清远市水利局和广东省北江航道事务中心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北江流域清远段沿岸垃圾清理情况

  根据省工作部署,我市集中开展了2020年度第一轮“清漂”专项行动,截止8月底,全市共清理水面漂浮物4.23万吨、河长1952.69公里、水域面积34.8平方公里,累计投入资金1239.25万元,基本实现主要江河湖库无成片垃圾漂浮物的目标,河道保洁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二、北江流域清远段沿岸保洁情况

  清城区政府印发实施《清城区河道水面保洁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常态化保洁机制,落实了保洁经费,明确了第三方保洁公司为14条区级河流保洁实施主体,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充分保障北江流域清远段的常态化保洁。第三方保洁公司主要工作为日常作业清捞以及将拦截带上的垃圾和废弃物及时清理上岸,并实行分类分捡(包括吊卸、装车),其中分类后的垃圾在上廓大桥底中转站(唯一一个水上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由清城区环卫所负责提供1辆垃圾运输车进行转运处理,确保做到日产日清。

  三、北江流域清远段沿岸联合检查情况

  6月29日至7月1日,市工信局组织市交通运输局、清远海事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2020年上半年全市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并将综合检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发送给相关责任单位,要求落实整改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水利部门按照省河长办统一部署开展河湖水面漂浮物的“清漂”工作,组织做好北江市区段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北江水环境质量。

  (二)城管部门加强北江河市区段日常水上环卫保洁工作,严格要求第三方保洁公司落实落细环卫服务合同的各项条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加强北江河市区段垃圾投放、收集、处理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正确处理生活垃圾。

  (三)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北江河市区段垃圾倾倒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垃圾倾倒执法力度。

  感谢贵会对我市北江流域清远段沿岸环境卫生整治的关心和支持!贵会的建议代表了市民的心声,欢迎继续为我市城市建设和综合治理建言献策。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0月13日      


(联系电话:0763-339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