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2日至6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2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结合职责职能,瞄准问题靶向,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推进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监督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发展改革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查等工作。2023年9月份以来召开党组会议4次,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2.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分三个阶段进行,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38个问题,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保证巡察整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落实跟踪督导。对整改工作实行周报告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自2023年10月19日起,每周向市委巡察办、第四纪检监察组报告每周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积极征求市委巡察办及纪检组对我局整改情况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带领局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4大方面38个主要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1.提高站位,增强整改政治自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巡视工作新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动真碰硬,全面落实整改任务。2023年9月27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并代表局党组郑重表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2023年9月27日主持召开市发展改革局党组会议,传达市委巡察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对局班子、领导干部带头抓实抓好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讨论审定整改方案。同时,成立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多次向市委巡察办汇报整改方案制定情况。根据市委巡察办反馈意见,2023年10月10日主持召开会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印发各科室、直属单位对照整改。2023年10月16日,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市委巡察办反馈意见,2023年10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查摆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3年12月14日主持召开会议,专题通报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认真审核把关每周一报的《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表》。通过一系列深入细致的举措,全局上下凝聚起高度共识和强大合力,为自觉整改、全面整改奠定坚实基础。
截至2023年12月20日,巡察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4个,阶段性完成整改4个,未完成整改0个;制定的10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06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全面深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举措不多、效果不明显,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的目标任务有差距。
存在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形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入对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学习,提高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水平。二是落实统筹协调,发挥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牵头部门的作用,每年召开经济体制改革专项会议,听取成员单位关于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情况汇报,督促各任务牵头单位按时完成改革任务。2021年、2022年以及2023年已分别召开当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专项会议。
存在问题:可持续发展理念贯彻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以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扎实做好粮食安全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好耕地保护共同责任。组织全局加强对土地管理共同责任相关文件法规学习,并将相关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当中,确保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在发改部门落实到位。三是严格审核把关重点项目。在重点项目申报管理过程中,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调研,充分征求自然资源等部门意见,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研究,对存在“大棚房”“挖湖造景”等重大违法用地问题项目一律不列入重点项目计划。四是加强各部门联动作用。发挥好清远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作用,贯彻落实好清远市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要素保障领导小组等体制机制,压实各地各部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加强与自然资源、农业、林业等部门联动监管,确保各重点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实施。五是已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粮食与物资储备工作会议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推进会,加强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共同落实好考核工作。
2.履行主责主业不力,工作推动“虎头蛇尾”。
存在问题:“容缺”项目审批后跟进落实不力,缺件长期无法补齐。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容缺”审批项目。二是向“容缺”审批项目申请单位发出《提醒函》。三是今后将规范“容缺”审批流程。
截至2023年10月10日,市发展改革局“容缺”审批34个项目已全部补充齐“容缺”材料。
存在问题:特色小镇建设工作重申报轻建设。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存在问题:对重大项目跟踪督导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及时转发下达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计划至相关县(市、区)发改部门或项目单位,督促各单位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科学制定前期工作经费支出计划。二是加强经费支出调度管理。对下达经费项目落实按月调度管理,逐一梳理分析项目前期工作情况,每月通报各单位前期工作经费支出进度,通过下发通知、提醒函等方式督促进度滞后的项目单位、县(市、区)政府加快项目推进和经费支出。三是加大督办协调工作力度。积极对接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并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强化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的追踪问效。对于重要进展或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四是督促项目单位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存在问题: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消极应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3年8月16日参照省成立由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四部门组成的市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小组,目前正在对各县(市、区)自验情况进行书面审核。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自验工作的指导,组织市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小组对各县(市、区)报送的2016-2022年自验情况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梳理和审核,要求报送材料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县(市、区)和单位及时改正和完善。三是组织市级验收小组于2023年12月4-8日到各县(市、区)进行实地核查。对于实地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相关县(市、区)和单位,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相关工作,重新上报验收情况。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存在问题: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薄弱,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代替意识形态研究部署。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不深不细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保密工作存在短板漏洞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工作宣传指导不够到位。
存在问题:对政府服务热线工单跟踪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统筹并协调各业务科室,及时处理做好信访、投诉、热线等工作,制定工作台账,定时梳理,对同类问题及时分析原因,主动与业务科室沟通,及时处理,落实整改,切实提高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业务科室利用多种媒体平台进行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于2023年10月建立信访、投诉、热线工作台账,对工单问题做到积极回应,对群众来电咨询及投诉做到耐心解答,切实提高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及时为群众解答疑问,并按程序办理工单,得到群众满意的评价。对群众关切的如何获得省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问题,该活动于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主要依托“粤省事”小程序进入“新能源车购置补贴”,相关公告和指南通过“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发布。鉴于上述补贴活动已结束,待有相关政策出台将及时利用多种媒体平台进行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四是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对可公开的政策文件按要求在市发展改革局官方网站发布,2023年9月份以来,针对房价,在局网站公开价格政策文件及商品房住宅备案项目合计139件。针对物价,切实做好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制定及调整方案前期征求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保障价格管理工作合法、合理、合情,并做好价格政策方面的宣传,提高群众关于价格政策法规的知晓率。
存在问题: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工作宣传指导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接收到上级相关惠民政策文件后,全面梳理相关事项,及时将政策相关适用范围、工作流程等涉及人民群众具体操作的信息在局网站、公众号公示。二是加强与相关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多渠道宣传推广相关惠民政策。三是推动各地各部门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定期督导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工作总结。
2.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存在问题:部分资金拨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11月3日组织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内控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增强资金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意识。二是严格执行《清远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内部控制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提高政府采购、财务管理、资金审批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开展工作,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及时登记入账,并将数量、金额等在明细账簿进行详细反映,定期自查,确保账实相符。四是加强财务专业知识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会计法》等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开展。
存在问题:挪用专项经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资金监管,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及《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合理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用实、用好,在支付专项资金前先由财务人员对报销单据支付范围进行审核,业务分管领导核实、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大额的资金按规定需要主要领导核准或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要求财务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财务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严格遵守专项资金使用列支审批程序,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管财理财,规范管理专项资金。
存在问题:违规委托代理记账。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财经纪律教育,消除麻痹大意、侥幸心理的思想,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二是督促指导下属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三是严格排查。督促国防教育训练中心做一次全面梳理排查,防止一些关键岗位、重要工作交给不符合保密规定的人员负责,避免出现失泄密风险现象,目前财务工作由中心在编人员负责。
3.物资采购和管理混乱
存在问题:违反政府采购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及招投标相关制度,认真做好项目前期设计招投标工作,避免以后出现建设项目前期设计未按规定纳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招投标的情况。
存在问题:救灾物资采购监管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内控管理相关知识学习,强化内控制度实施监督审核,严格报账流程审批。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积极与招标代理公司沟通,明确招标流程及要求。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一方面,通过“企查查”“天眼查”等软件核查对比参与招标竞标供货商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等是否同一人;另一方面,要求参与招标竞标的供货商签订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参与招标竞标的供货商不存在利益关联,同时要求代理公司对报名参与招标竞标的供货商进行有关招标竞标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违规招投标,杜绝发生围标串标情况。
存在问题:采购物资质量验收把控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清远市应急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程序,规范采购行为。二是加强采购物资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物资采购入库及合同要求,完善采购物资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现场抽样检测等入库手续。三是加强仓库物资管理,严格对采购物资的质量检测合格证书进行审查把关,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物资一律不接收入库,并按合同相关规定要求处理。
存在问题:过期救灾物资报废处置程序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政部关于加强中央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清远市应急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订《应急物资报废处置规程》,完善救灾物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参照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报废物资处置做法,严格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手续,规范做好过期物资报废处置工作。三是报废物资必须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质量检测、价值评估,再选取三家以上公司进行询价、议价、比价等程序,按要求确定报废物资回收公司,加强对报废物资处理过程监督管理,避免处置物资过程产生廉政风险点。
4.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已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7月6日和2023年10月10日分别印发《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公文办理工作制度》《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关于近期公文处理检查督办情况的通报》《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公文处理检查督办情况的通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将政治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理论指导实践。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避免因不认真、不严谨导致出现工作上的失误,确保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建工作不严不实
存在问题:政治理论学习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的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班子成员结合工作 实际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已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1月8日印发党支部组织生活通知单,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已于2023年11月8日对各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检查并反馈检查意见,督促党支部抓好整改。已于2023年11月16日邀请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同志到我局开展巡回讲堂,围绕党务公开、落实“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制度等开展培训。
存在问题:党务工作敷衍应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责任意识。已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传达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要求要结合实际抓好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特别是要加强对各党支部的监督指导。已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通报巡察反馈党建工作、统一战线、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进展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口头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经办人员责任意识。机关党委已于2023年11月8日对各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检查并反馈检查意见,督促党支部抓好整改。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监督指导。已于2023年11月16日邀请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同志到我局开展巡回讲堂,围绕党务公开、落实“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制度等开展培训。
存在问题:基层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督查检查。将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情况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二是已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传达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要求要结合实际抓好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特别是要加强对各党支部的监督指导。三是已于2023年10月17日印发有关工作通知,明确要求各党支部抓好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涉及的第一议题、党务公开、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填写等工作。机关党委已于2023年11月8日对各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检查并反馈检查意见,督促党支部抓好整改。
存在问题: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不及时。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已于2023年11月16日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开展巡回讲堂,围绕党务公开,第一议题等问题进行业务培训。已于2023年8月17日,在局一楼、二楼公告栏公开2022年度市发展改革局机关党委自管党费收支情况。二是已于2023年10月17日印发有关工作通知,明确要求各党支部抓好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涉及的第一议题、党务公开、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填写等工作。三是机关党委已于2023年11月8日对各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检查并反馈检查意见,督促党支部抓好整改。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2.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坚决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
存在问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10月1日,在粤政易工作群转发《清远市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线上问答第二期活动启动》 《年轻干部切莫扣错廉洁第一粒扣子》等链接,共计142名干部职工阅读以上链接。二是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性。根据警示教育对象的职务、岗位、年龄等特点,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在警示教育中融入廉洁文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增强不想腐的内驱力。已于2023年10月10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前往清远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并组织干部职工谈体会。三是结合主题教育,已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开展警示教育。
存在问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按照《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安排》,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并于2023年10月1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前往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二是强化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组织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对2023年已上报廉政风险点排查表格进行自查,指定专人负责审核上报廉政风险点排查表格。三是进一步抓好廉政谈话。已于2023年10月13日组织专人再次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和日常谈话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新调入人员、换岗人员进行了风险排查。
存在问题:落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的审批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已于2023年11月13日印发《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修改完善后的备案制度,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加强对报告表的审批,指定专人做好报告表的备案归档工作。
3.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不严谨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检查督办,提高办文质量。已于2023年10月10日印发《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公文处理检查督办情况的通报》,开展公文处理检查督办,认真抓好公文校核,对文件文稿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指导,提升公文办理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二是2023年10月8日重新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会议安排和议题申报的通知》,明确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局务会议根据议题安排情况召开,并修改完善会议安排和议题申报各项流程。三是2023年10月16日废止原有的用水管理制度,制定印发《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节水管理工作制度》,对节水工作作规范管理。
4.执行组织人事制度有偏差,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存在问题:市粮库人员聘用“近亲繁殖、优亲厚友”。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存在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开展延伸考察。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不严谨。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临聘人员管理使用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了解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公务用车管理混乱整而不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指导市节能中心重新修订了《清远市节能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流程。市节能中心自2022年起实行公车改革,公车使用统一在粤政易公务用车平台申请,车辆用车申请、维修统一由专人负责,领导审批。三是加强局机关公务用车日常监管,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情况。
三、对阶段性完成整改问题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全面深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举措不多、效果不明显,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的目标任务有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不够深入。
存在问题: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工作乏力。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清远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开展《清远市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深入了解《规划》实施的成效和问题,将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改进相关工作措施。二是强化对“入珠融湾”工作的部署,增强工作前瞻性,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以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为契机,推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探索产业园区合作新模式,积极推进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建设;打造职业教育高地,以职业教育服务大湾区。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力度,主动谋划融湾专责小组的协作配合,完善组织协同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确保各方及时获得所需信息,提高协同工作效能,为构建我市全面融湾新格局发挥应有作用。四是主动对接湾区城市,积极掌握转移企业需求,抢占新一轮产业转移先机,进一步推动交通互联、产业共建、营商环境互融,持续提升产业转移承载能力。五是在广清一体化2023年度重点工作中,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一体化中共15项工作主要是立足清远发展需求,由我市提出和主要推动、需要广州配合的工作。生态环境一体化共3项工作主要在清远市域内开展实施。民生公共服务一体化4项工作由两市有关部门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推动一体化发展。六是在2023年度的广清党政联席会议上,我市提出包括“推进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建设”“支持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建设”“推动连山、连南‘反向飞地’建设”“推动广清现有‘反向飞地’功能提升”“推进广清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广清汽车产业协同发展”“推进广清旅游合作示范区建设”等7个协调事项。七是印发《关于报送广清一体化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的通知》,收集各有关单位广清一体化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现正在汇总年度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对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谋划明年重点任务,我局将继续牵头组织我市有关部门立足清远发展需要,积极谋划推动更多优质合作项目。
存在问题:统筹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措施欠缺。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全面部署推动节能各项工作落实,分解下达节能目标任务,加强形势分析,做好用能预算管理。二是严把审批关口。坚决遏制不符合产业政策、未落实能耗指标来源等“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常态化开展新建项目节能审查,严格项目审查准入,2023年市级共办理新建项目节能审查44个。三是加强用能监管。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推进存量项目整改,截至2023年底,市级审核存量项目复函211个;更新梳理全市“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季度审核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组织165家重点用能单位编制“十四五”节能规划,完成50家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开展节能专项监察工作。成功举办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培训班。四是推动节能降耗。狠抓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强化交通、建筑、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推进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发展。加强节约用能宣传,营造节能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加强公共充电桩建设统筹规划。在与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清远供电局的三方战略合作规划基础上,起草制定《全市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分工,加强规划引领,深挖潜力,推动充电设施适度超前建设,补齐南北发展不平衡短板,形成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截至目前,清远北部地区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407个,其中,2023年新增130个。六是强化协调指导。充分发挥中央、省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的带动作用,圆满完成我市2019-2020年度、2022年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核实及资金拨付任务,积极引导、推进北部地区加大对景区、商场、宾馆等应用场景充电设施的建设力度,结合市场需求对现有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合理扩建和改造,满足游客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2.履行主责主业不力,工作推动“虎头蛇尾”
存在问题:企业项目资金申报使用监管缺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污染治理和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从项目申报、计划下达、资金使用等全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对涉企业项目落实市县两级逐级审核上报、书面审核、现场核查流程,对符合条件的拟申报资金项目,按照“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局党组集中讨论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向省级申报。二是强化补助资金使用监管。严格落实“三到现场”要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已下达资金项目,落实每月平台终端建设信息调度,结合项目进展不定期实地检查建设进度、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等情况。对拟竣工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局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完工检查,督促指导实施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完工报告、竣工验收,保障资金规范使用。三是加强项目检查督导。落实资金监管责任,通过提醒、通报、督导、约谈等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日常监管责任单位落实直接监管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存在问题: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滞后。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主管部门作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组织法院、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安全生产黑名单”等严重失信主体进行整治,引导严重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减少我市严重失信主体数量。分别向市法院、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发出《清远市信用办关于请协助核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函》(清信用办函〔2023〕8、10、12号),请有关部门核查我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安全生产黑名单”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数量;印发《2023年清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推进有关部门全面核实并治理我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等严重失信主体。截止2023年10月,我市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数量为4591家(次),比2022年12月减少159家(次)。二是加强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减少失信事件发生。指导有关部门以建设“诚信清远”为目标,围绕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褒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等内容,开展诚信建设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据不完全统计,近12个月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开展各类诚信宣传活动132场次。三是组织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特别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经过整治,督促相关违法失信企业修复失信记录共913条。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2.深化整改,确保每项反馈意见落实到位。紧扣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深入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问题,继续加大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
3.建章立制,巩固维持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相结合,把整改工作与发展改革工作相结合,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有效推动我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4.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工作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一些整改问题有待深入解决,一些制度需要与时俱进加以完善。下一步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到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867166;邮政地址:广东省清远市北江二路10号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子邮箱:qy3867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