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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779978909Q/2024-00111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5-24
名称: 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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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发布日期:2024-05-24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国资监管法治效能,推进企业法治建设,5月22日下午,市国资委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扩大)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罗伟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要解读文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内容,并集中观看了普法宣传视频——《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人民至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学习内容与工作开展情况,围绕“深化国资国企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谈理解认识、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市属国资国企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国资国企工作全方位各领域。一要深入开展学习,掌握核心要义。多形式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断增强抓好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要围绕主责主业,依法开展监管。坚持将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深化国企改革、提升党建效能、推进纪检监察、抓好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中,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动态调整国资国企相关制度文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风险、推动发展。三要营造良好氛围,凝聚法治合力。依托“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加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宣讲好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