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清远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依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文件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执行。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文件的通知
2.广东省民政厅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
清远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1800007299930A/2023-0009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2 |
名称: | 关于公示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2-22 |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清远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依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文件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执行。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文件的通知
2.广东省民政厅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
清远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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