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4日至11月2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清远市民政局党组(以下简称“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夯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开展部署。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民政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逐条逐项深入研究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就整改工作进行讨论和部署,提出了正确认识和扎实开展巡察整改的要求。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成立了“中共清远市民政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按程序和要求召开市民政局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以坐不住的危机感、等不起的责任感、慢不得的紧迫感,坚决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落实整改措施,明确分工任务。梳理细化具体整改事项,形成了落实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建立整改台账,做到了反馈意见整改零遗漏、全覆盖,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强化全过程跟踪督促,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巩固一项,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去整改,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牵头抓总、靠前指挥,亲自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主持召开9次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相关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情况汇报,逐一进行研究分析,法规政策研究不透、把握不准不放过,核实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巡察整改过程中共修改和制定了制度24项,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方案27个,开展了培训活动20场。
二、集中整改期内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政治敏感性不够强,理论学习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要求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会议议题需经党组书记审批后确定。二是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学习党中央重要文件和相关党内法规的台帐,并动态进行更新。三是及时传达并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的调研指示精神。今后局党组会议将及时传达学习省民政厅的调研指示精神,并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把学习精神与实际工作联系起来,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各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提升各党支部的党务工作水平。
存在问题:“民政为民”理念树得不牢,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跟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孤儿寻亲、管养、康疗、教育等工作职责。市福利院成立“养、治、教、康、社工五位一体”服务需求评估小组,组织院内医务人员到英德市福利中心合作的医疗机构学习医疗档案管理;市民政局对儿童福利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调研,联合16个部门印发《清远市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全市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推进全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二是加强低保边缘家庭保障力度,实现“应保尽保”。我局认真开展调研督导工作,进一步推进各地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三是做好社会救助信息数据共享工作,高效推进部门数据信息对接。督促实施我局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帮扶工作机制,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充分利用“双百社工”、网格员、村民小组、社会力量等组成救助主动发现队伍,加大线上、线下双通道相辅相成的主动发现工作力度;认真落实2022年5月印发的《社会救助信息数据共享工作方案》,每月加强与卫健、公安、社保、医保、残联等涉及困难群众救助信息部门的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
存在问题:聚焦特殊群体有欠缺,推进养老服务不够扎实。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跟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综合养老服务建设。2023年3月1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推进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任务和完成时限。二是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3年2月15日印发《关于做好清远市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确保目标落地落实。三是积极推进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项目,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四是加强集中供养机构监管。市民政局于2023年3月6日印发通知督促各县(市、区)民政局切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每周报送整改工作情况。
存在问题:统筹协调力度不足,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跟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全市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2022年6月7日和2022年11月25日由分管副市长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对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任务进行部署。2022年7月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相关文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近期工作任务。二是加快推进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2022年4月12日市民政局联合16个部门印发方案,明确相关工作要求。三是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2023年6月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培训班,加强对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的培训,提升基层儿童服务能力。四是加强整治校园周边的福利彩票销售网点。2023年2月23日,市民政局印发了《2023年清远市民政局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整治和监管未成年人购彩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销售网点的管理。
存在问题:殡葬改革监督职责履行不力,落实整治行动不够坚决。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跟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各地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发挥当地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民政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推动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各自职责。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提倡殡葬改革新理念。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强殡葬法规政策、殡葬新理念和新风尚的宣传引导,推动殡葬改革移风易俗。三是有效推进我市节地生态安葬,着力提高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
存在问题:推进工作韧性不强,对社会组织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跟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清理和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2023年3月30日印发了《清远市民政局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方向和阶段任务。二是强化部门联动。统筹推进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法人治理培训班。2023年3月13-14日,举办2023年第一场市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建设培训班,对我市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员代表、社会组织负责人、工作人员等开展了新时代社会组织发展现状与政策解读、新时代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规范、社会组织年报解读、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等内容培训。2023年4月19日,市民政局开展了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四是加强对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认真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党建”;完善“双同步”工作机制,有效扩大“两个覆盖”常态,加强群团组织建设。五是积极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相结合。“1+x”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网格化,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参加2023年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开展的党建工作“每周一课”。
存在问题: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未有效畅通,实施“双百工程”存在弱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双百社工招聘宣传力度。2023年3月27日下发《关于做好清远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以省民政厅招聘通知为指引,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相关系列宣传活动。二是积极与省民政厅沟通落实“双百社工”招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双百社工”招聘由省民政厅牵头,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实施招聘工作。待省厅正式下发招聘通知后,我市将积极配合做好双百社工招聘工作。三是清远市民政局督促县(市、区)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四是进一步完善社工点的选址设置。五是加强对“双百工程”社工站的督导检查。六是加大社工培训力度。2023年2月20日—3月15日,组织2022年新入职的双百社工开展了4期岗前培训,提升社工对“双百工程”的认识,提升社工专业服务能力及自我认同感、职业责任感。
存在问题:主动作为意识不强,行政执法和专项工作较为被动。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履行法定职责,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市民政局党组至少每半年听取一次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023年4月制定了市民政局2023年的行政执法计划,明确2023年年度工作任务。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培训安排,2023年4月19日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二是加快推进婚姻登记历史纸质档案电子化工作。通过新增临时账户、增派工作人员、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积极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录入和上传工作。三是加大对惠民政策宣传贯彻和督促指导力度。2023年3月6日印发通知督促各县(市、区)民政局切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工作,每周报送整改工作情况。市民政局举一反三,督促各县(市、区)民政局做好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和落实救助政策的检查和督导。明确要求全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社会救助制度上墙宣传,并定期对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督导,实地抽查全市各地制度上墙和经办人员业务熟悉情况。
存在问题:落实责任和统筹项目不到位,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慢。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市民政局党组加强对全市民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资金使用的督促指导,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开展2023年全市民政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2月28日,印发了《2023年全市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二是抓好资金支出进度。对于市民政局主管分配的中央、省级民政专项资金,尽快完成市级财政发文下达。
存在问题: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跟踪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落实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相关业务科室持续跟进问题整改情况。二是主动落实重点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局领导每月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三是用心用情用力抓好安全管理。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工作检查指导,根据《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局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 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清远市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联合有关部门开展2023年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检查。
存在问题:民政服务热线发挥作用不够充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12345”政府服务热线信访工作,成立“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加强制度化建设。印发《清远市民政局“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办理制度》,规范了“12345”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及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及办理期限。
存在问题:保密工作存在短板漏洞。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保密工作管理。加强了保密工作人员配备,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派生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单位保密工作,严格按照定密审批程序审批,规范定密审批表,按规定及时办理脱密离岗手续。二是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涉密人员、干部职工进行培训教育,进一步规范保密工作流程,增强保密意识。截至目前,2023年共开展了两期保密宣传教育培训。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管理。坚持和完善财务制度,加强报批程序管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工作行为,强化监督制约。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单位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单位财经法纪意识。三是加强对工会的规范化管理。修订《清远市民政局工会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会组织建设。
存在问题:乡镇敬老院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集中供养机构资金的使用管理。贯彻实施《清远市民政局关于规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2023年3月15日印发《关于成立全市乡镇敬老院资金管理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健全完善供养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市、县、镇三级督导机制。三是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成立由养老、财务、救助部门组成的督导检查小组对各地敬老院进行督促检查。
存在问题: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特殊情况报送管理。2023年3月1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人员有关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动态规范管理。二是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要求养老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质量保障机制,加强对各地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督导检查。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够,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纪知识学习。制定局机关党委工作计划,将党纪知识的学习列为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的重点学习内容。二是加强对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的督导检查。健全对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督导检查制度,督促党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加强党纪知识学习。三是搭建党建微课堂,对广大党员进行党章党规党纪的教育,使大家熟悉掌握相关党内法规。四是加强党务工作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和党建工作能力。
存在问题:党支部书记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二是建立局党组成员定点联系帮带党支部制度。三是加强对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的督导检查。四是明确党支部今后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存在问题:公章使用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印章使用管理规范。印发《清远市民政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防范用章风险,规范印章使用。二是提高公文办理能力。组织开展了市民政局党政机关公文办理工作专题培训班,避免行文审批把关不严,用章不规范的问题再次发生。
存在问题:请(休)假审批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请(休)假制度。2023年5月4日印发了《清远市民政局干部职工请(休)假制度》,抓好请(休)假审批管理,严格请(休)假审批流程。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严格落实请(休)假制度。
存在问题:对下属事业单位督促整改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不断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监督管理。2023年4月-5月分别印发了《清远市社会福利院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清远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对市救助管理站监督管理的制度》、《清远市民政局对清远市殡仪馆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对各直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好落实整改。向各县(市、区)民政局印发工作提醒函,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加强落实整改。2023年3月6日印发通知督促各县(市、区)民政局切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工作,每周报送整改工作情况。二是加强作风建设。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为切实发挥民政民生兜底保障职能,全面提升履职服务能力,市民政局党组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契机,把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做深做实,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效。
(一)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奋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清远民政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持续抓好整改,扎实巩固整改成效。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三)强化成果运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我局坚持将“当下改”和“长久治”有机统一,以长效机制来促进整改成果落地生效。并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厘清问题症结,及时解决,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四)把握巡察整改契机,推进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聚焦聚力新时代民政主责主业,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谋划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具体举措,把巡察整改的最终落脚点提高到更好地发挥民政在保障服务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兜底功能,加快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治理效能,引导规范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持续提升基本民生服务管理水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市民政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全力推动我市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清远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3380127;邮政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林业大厦9楼;电子邮箱:mzj3380127@163.com。
中共清远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