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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007299850N/2022-00108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2-21
名称: 小心被忽悠,虚构劳动关系参保骗取社保待遇可能会被判刑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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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被忽悠,虚构劳动关系参保骗取社保待遇可能会被判刑

发布日期:2022-02-21  浏览次数:-

    如果有人说能通过以下方式帮你获得社保待遇:

    1.伪造工资签领表等劳动关系证明

    2.伪造劳动合同书

    3.伪造企业职工档案资料

    4.拿点好处费来办理挂靠公司

    不要信!

    虚构劳动关系参保及骗取社保待遇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骗保全额达到4000元或6000元以上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人社、广东税务、广东公安郑重提醒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