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下企业已到我局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核发(变更、延续),现予以通告。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
索引号: | 11441800MB2C96246G/2025-0032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01 |
名称: |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2季度)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01 |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下企业已到我局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核发(变更、延续),现予以通告。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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