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发改价格〔2025〕17号
清远市技师学院:
报来《关于重新核定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清技〔2025〕39号)收悉。
根据《关于改革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核定方式的通知》(粤价〔2004〕128号)、《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有关规定,你们提出的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并结合实地察看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你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12人间700元/生·学年,详见附件《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核准表》(2025年清价核字第1号)。
二、以上收费标准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事项按照《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核准表》(2025年清价核字第1号).pdf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