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节能审查工作的落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127号)和《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程序性节能审查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19〕85号)要求,我局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程序性审查。2020年,我局共完成8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0年清远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情况表.xls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2日
为确保节能审查工作的落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127号)和《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程序性节能审查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19〕85号)要求,我局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程序性审查。2020年,我局共完成8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0年清远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情况表.xls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