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促进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0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096号).PDF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促进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0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096号).PDF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