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镇节水减排,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会同市水利局草拟了《清远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或反馈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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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10号清远市发展改革局113室;邮编:51151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
附件:清远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