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
发展改革委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
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清发改价格〔2019〕21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促进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