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发改价格〔2019〕4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5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561号)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14日
清发改价格〔2019〕4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5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561号)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