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
202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促进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和农业局)、农业发展银行: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2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5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转发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2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pdf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财政局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清远市分行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