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市交复函〔2017〕53号
关于同意英德市海航船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英德市海航船务有限公司:
报来《英德市海航船务有限公司的开业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英德市海航船务有限公司开业,从事广东省内河各港间普通货船运输。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海航;地址:英德市英城帽子峰三号路南滨江路西维港半岛花园15号B商住楼05号商铺;企业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
三、运力规模:公司自有普通货船1艘(粤英德货1728),总吨835。
四、你公司取得水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后,应依法依规经营,并严格执行水路运输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货物运输安全。
五、请英德市交通运输局加强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维护运输秩序。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21日
抄送:清远海事局、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英德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