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市区重点区域的绿化水平,我局决定在市社会发展中心周边实施造林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造林项目服务商(实施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必须有良好商业信誉(不接受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分公司、分支机构参加报名),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的优先,配合采购人工作,服从采购人安排。
二、服务内容
市社会发展中心周边造林项目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2)实施单位对项目履行地气候及地理环境、地形地貌调查与分析,编制项目方案含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实施组织方案、项目实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及投入人员、物资等。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完成种植(完成种植后,管护期为一年,保证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市社会发展中心造林项目报价方案》两份(须密封并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报名材料应在2025年7月17日下午17时前送达清远市林业局林长制工作与生态修复科。我局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报价方案及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审,综合比选报价文件和方案。本项目采用最优方案(报价和服务综合评估)承担此项技术服务工作。如报名不足三家,我局将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
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0763-3866306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7号清远市林业局
特此公告
2.市社会发展中心造林项目人工、材料、养护费用需求表.xlsx
清远市林业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