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函〔2020〕79号
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
第20200110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志梅委员:
关于《加强婚姻家庭建设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已收悉,我局现做出如下答复意见:
婚姻是家庭的核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建设和谐社会的最坚实的基础无疑是家庭和谐、幸福婚姻。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婚姻家庭建设,以多种形式推动婚姻家庭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全市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
2020年7月,我局印发《清远市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工作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各地婚姻登记处要依法依规办理登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广东省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列明受理条件、证件材料要求、办事流程、咨询和投诉方式等内容,并利用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不得增加和变更婚姻登记条件。办理婚姻登记的业务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认真核对当事人证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备、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二、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2020年7月,市民政局印发《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从民法典文本入手,学习理解原文,重点学习与民政业务相关的总则编、婚姻家庭编等,切实发挥婚姻登记窗口单位的作用,通过大屏幕循环播放、发放小册子等形式,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窗口或服务大厅,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内容宣传。
三、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和颁证服务
一是各县(市、区)民政局均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疫情前,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引进专业人士,为新婚家庭、婚姻出现冲突的夫妻(家庭)及其他有需要改善婚姻关系,提升婚姻生活质量的个人及其家庭,提供全面优质的婚姻家庭辅导专业服务。二是除了有婚姻家庭辅导师或社工驻点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还通过婚登转介、服务部转介等方式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三是对颁证厅进行升级改造,力求打造温馨舒心的环境氛围,并利用元旦等节假日开展提倡文明婚俗集体颁证仪式倡导“节俭办婚礼、文明新婚俗”,颁证仪式、结合现代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婚俗形式,将登记、颁证与婚礼融合为一体,通过颁证仪式让当事人在庄重神圣的颁证仪式中感悟婚姻家庭所蕴含的责任与担当。在疫情防控期间,根据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落实省领导关于“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防控,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做好疫情常态下安全防范各项工作”的批示要求,我市自2020年2月至今暂停对外开放婚姻家庭辅导和颁证服务。
四、宣传引导婚俗新风和婚姻文化
一是通过社工现场对新人派发文明婚俗宣传单张、LED滚动条屏等方式普及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婚姻家庭知识,提高夫妻经营婚姻家庭的能力,努力促进婚后家庭和睦,营造和谐家庭氛围。二是通过“我们的节日”以及扎堆登记的日子签名承诺活动等方式,在婚姻登记现场向新婚夫妇大力倡导婚事新办、婚事简办,倡导新婚夫妇做到仪式从简、不大办宴席、不铺张浪费等,进一步增强了婚姻登记的严肃性,促进全社会树立“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婚俗新风,推进婚姻文化的宣传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贯彻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二是深入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和颁证服务,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创新颁证新模式;三是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积极推进婚俗改革和婚姻家庭文化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清远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