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粤财综〔2022〕51号)规定,现将清远市2024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11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16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社〔2024〕163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清远市3,768.5万元,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2,288.5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1,344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136万元。安排各县(市、区)项目2,934.7万元,市本级项目833.8万元。
(一)安排各县(市、区)项目情况
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各县(市、区)项目2,934.7万元。
1.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项目情况
(1)总体情况
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安排各县(市、区)项目1454.7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和社会公益类项目。
(2)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安排清城区518万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662万元、连南瑶族自治县14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非老区苏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和被省委巡视的非老区苏区养老服务领域发现的问题整改及其他风险隐患消除,用于乡镇敬老院、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和风险隐患排除等方面;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发展,支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支持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和队伍建设。
(3)儿童福利类-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
安排佛冈县30万元。主要用于佛冈县探索对困境儿童风险分类分色标识,形成主动发现报告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保障政策衔接机制及识别标准、个案管理、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规程的标准化范本。
(4)儿童福利类-“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安排清城区1.3万元、清新区14万元、英德市24.3万元、佛冈县5.8万元、连州市9万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3.3万元。主要用于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成年孤儿继续接受教育。
(5)社会公益类项目
安排佛冈县40万元。主要支持对公办殡仪馆设施建设给予补助,安排用于佛冈县殡仪馆地下柴油储油罐建设工程。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
安排各县(市、区)项目1344万元,其中清新区243万元、英德市259万元、佛冈县224万元、连州市433万元、阳山县18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清远市老区苏区发展,支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新建、改扩建和设施设备配置,推进护理型床位建设,强化消防安全整治;支持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发展,支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支持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
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
安排各县(市、区)项目136万元,其中清城区34.5万元、清新区21.5万元、英德市25万元、佛冈县10万元、连州市16万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7万元、连南瑶族自治县6万元、阳山县1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街道(乡镇)层面老年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捷性、可及性。
(二)安排市本级项目情况
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市本级项目833.8万元。
1.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
(1)总体情况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安排市本级项目833.8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类项目。
(2)儿童福利类-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安排市社会福利院783万元,主要用于清远市社会福利院新建儿童养育中心,提高区域性集中养育水平,推动养、治、教、康和社会工作一体化,打造儿童福利和儿童救助保护机构标准化建设示范。
(3)儿童福利类-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
安排市福利院30万元,主要用于清远市社会福利院儿童业务档案整理,建立电子档案目录和全文数据库,探索档案管理信息化路径。
(4)儿童福利类-购买农村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
安排市福利院2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农村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为农村留守及困境儿童服务对象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儿童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消防、用电用气、食品、房屋)、监护评估等专业性关爱服务。
(5)儿童福利类-“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安排市福利院0.8万元,主要用于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成年孤儿继续接受教育。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24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123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清远市606万元,其中各县(市、区)项目418万元,市本级项目188万元。
(一)安排各县(市、区)项目情况
2024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各县(市、区)项目418万元。
1.综合救助服务中心试点建设项目
安排佛冈县22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县级、镇级综合救助服务中心(站、点),统筹部门救助合力,加强慈善救助衔接,增强救助互动体验,培育社会参与力量,展示救助成果。
2.“和谐婚姻”建设计划项目
安排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2万元,连南瑶族自治县113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机关公共服务能力;落实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任务,深化婚俗改革,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3.“乡村著名行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作项目
安排连州市30万元。主要用于连州市东陂镇落实“乡村著名行动”的工作任务,广泛提升地名文化保护宣传力度和地名文化影响度,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4.民政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社会救助领域项目
安排英德市10万元。主要用于对英德市救助管理站围墙进行加固维修,消除安全隐患,更好推动英德市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改善救助管理机构环境条件,提升服务水平。
5.民政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养老服务领域项目
安排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3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养老机构风险隐患排查和机构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安排市本级项目情况
2024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市本级项目188万元。
1.综合救助服务中心试点建设项目
安排市民政局2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市级综合救助服务中心,发挥省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作用,形成构建了预警-反馈-处置-跟踪-闭环全流程管理机制。构建“双循环”联审联办机制,整合各部门惠民政策。实现困难群众需求精准识别和动态监测。
2.“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安排市民政局151万元。主要用于建立清远市督导团队,健全服务网络,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和社工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地督导工作,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
3.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
安排市社会福利院17万元。主要用于0-18周岁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的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具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住院服务费用。
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清财社〔2024〕9号)、《清远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清财社〔2024〕92号),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项目1512.06万元,其中各县(市、区)项目425万元,市本级项目1087.06万元。
(一)安排各县(市、区)情况
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补助各县(市、区)项目425万元。
1.“长者饭堂”建设补贴
安排英德市10万元、连州市10万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0万元、连南瑶族自治县10万元、阳山县10万元。主要用于各县(市、区)完善“长者饭堂”基础设施建设,让老年人能够在舒适、便捷的环境中享受用餐服务。
2.“长者饭堂”运营补贴
安排清城区40万元、清新区20万元、英德市10万元、佛冈县6万元、连州市10万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4万元、连南瑶族自治县4万元、阳山县6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就餐补贴、食材采购、宣传费用等日常运营开销,确保“长者饭堂”能够长期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平价的餐饮服务。
3.清城区碧桂园山湖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安排清城区10万元。主要用于清城区碧桂园山湖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在清城区碧桂园山湖城打造多功能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4.清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安排清城区6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完善清城区养老服务设施,构建更加全面的养老服务体系。将按照养老服务设施标准进行建设,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配餐、精神慰藉等一站式养老服务,推动清城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5.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试点项目
安排清城区60万元。主要用于采取政府购买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周边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将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浴助洁、精神慰藉等个性化服务,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实际困难,让老年人在家中就能得到专业、贴心的照顾,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6.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试点项目
安排清城区40万元。主要用于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将重点完善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如建设日间照料区域、休闲娱乐设施等,为清城区老年人提供一个舒适的养老服务场所,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镇级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其他县(市、区)乡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经验借鉴。
7.英德市沙口镇“为”爱护航联合行动项目
安排英德市1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为英德市沙口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进行提升改造,设置心理辅导室等功能场所,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为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提供更好的场地设施;二是委托专业的社工机构,为沙口镇儿童开展监护提升、精神关爱、安全教育等活动。
8.“精康融合行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安排佛冈县35万元、连南瑶族自治县20万元、阳山县40万元,主要用于推动清远市政府购买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优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布局结构,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
(二)安排市本级项目情况
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市本级项目1087.06万元。其中养老服务体系603.06万元,社会公益类484万元。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安排市民政局101.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清远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运营第三方购买服务费,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及培训费,市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系统技术运维服务项目,2024年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培训等5个项目。
(2)安排市社会福利院501.8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维修维护项目经费,消防设施设备检测维护保养费,市社会福利院康复中心及饭堂消防改造项目尾款,老年公寓设施设备配置项目,颐养楼A栋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视频监控及消防控制室迁移整合项目,老年公寓加装视频监控存储设备,购置护理床、床头柜、实木扶手一批,弘福楼、迎福楼部分区域改造工程项目,弘福楼、迎福楼部分区域消防整改项目,购置弘福楼、迎福楼部分楼层窗帘及辅材,弘福楼、迎福楼部分楼层公共信息图形标志配备项目等12个项目。
2.社会公益类项目
(1)安排市民政局8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综合救助服务中心建设,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培训班项目。
(2)安排市社会福利院32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孤儿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及水电费,社工工作经费,市福利院车辆购置费,未保中心儿童保护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儿童护理、康复、后勤保障等经费等5个项目。
(3)安排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福彩夏令营,育苗计划项目。
(4)安排市老区建设促进会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福彩公益金支持老区建设项目。
(5)安排市妇女联合会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重点人群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
(6)安排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少年儿童心向党”——2024年陪伴守护童成长服务项目。
特此公告。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2.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3.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4.2024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清远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