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各行政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发动社会各方和广大群众参与到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来,增强消费者电动自行车消费、使用安全意识,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10月30日下午,清远市市场监管局、清城区市场监管局在清城区锦绣清城购物广场南门前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由凤城街办、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锦绣清城购物广场等单位协办,广东省电动自行车商会清城分会、台铃电动自行车承办。
清城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林子飞、凤城街办党委委员王福妹、锦绣清城购物广场项目副总经理谭旭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商会秘书长黄建军分别致辞,呼吁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监管工作,市民群众依法依规购买、使用符合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台铃集团清韶总经理何钧宣讲了新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性标准、科学购买和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等知识。
广东省电动自行车商会清远分会会长黄俊杰带领电动自行车经营户代表公开作出建立、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及台帐记录制度、不购进不销售不符合3C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6项承诺,并现场签订《清城区守法经营电动自行车承诺书》。
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有奖问答、派发资料、解答咨询、现场采访等形式开展。活动现场,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有奖问答,详细咨询了解电动自行车相关政策,市场监管、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工作人员耐心讲解,宣传“摩托、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使用合格安全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电动自行车不能这么充电”“安全用电”“安全防火”等知识,现场共派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
本次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组织形式,群众积极参与有奖问答,现场气氛热烈,宣传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