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我局在充分吸纳各单位的意见基础上,对《清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作出修改,形成《清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8月23日-2025年9月22日。
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须加盖公章)和个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签名)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信函: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3号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编:511500。
(二)电子邮件:qysjj_ipcj@gdqy.gov.cn。
附件:清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