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清远市工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18027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站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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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清工商函﹝2018﹞12号

 

中国民主促进会清远市基层委员会

贵会在市政协七届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我市商品房买卖霸王条款治理的建议(第20180270 号)收悉,经综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商品房买卖是民生消费的一件大事,倍受社会关注,消费者望得到公平、合理和明白的购房为规范我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打击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利用格式合同设置“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工商、住建部门结合商品房买卖管理工作实际,按照监管职能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环境

一、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一直以来,工商、住建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利用格式合同设置“霸王条款”整治工作。

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合同监管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持指导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以整治促规范,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拓展格式条款监管工作深度和广度,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提升格式条款综合整治工作效果2016年,组织开展了对公用事业类、旅游类、房地产类格式条款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类企业和旅游类、房地产类企业利用格式合同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违规行为。2017年,根据《广东省工商局房地产领域违法广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工商广字〔2017〕190号)要求,组织开展房地产领域违法广告处置和查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房地产广告监管和案件查处专项整治中,对辖区内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并分别建立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录,依法查处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无照经营行为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对未依法履行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以及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6年、2017年行动中共查处合同违法案件17宗,罚款7.31万元。2018年,我局继续加大合同监管力度,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格式条款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工商市字〔2018〕125号)要求,制定了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从今年3月始至11月,积极组织开展2018年格式条款监管工作,重点针对经营者利用房地产类、旅游类、汽车销售类合同中的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规范整治同时,对贵会在市政协七届次会议上提供的有关商品房买卖格式合同涉嫌存在霸王条款违法行为的线索,已按要求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查处的商品房买卖格式合同存在霸王条款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件,查处结果适时予以公布。

住建部门:积极配合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优化和改进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工作充分利用备案程序,依法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工作,有效拦截霸王条款,对包含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公布的或人民法院已依法认定为霸王条款内容的合同,一经发现不予备案,同时报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配合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二、加强信息共享,强化监管联动

工商、住建部门聚焦民生热点难点,健全强化工作会商、信息共享、执法协作增强监管合力共同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联合监管。对存在使用霸王条款损害购房者权益的企业,按照各自职能,根据《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消费权益保护法》有关条款进行查处,共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工作。目前,商品房预售和现售均需由房地产开发商向住建局交易中心办理备案手续。不予备案的商品买卖合同住建局及时报送工商部门进行查处有效拦截霸王条款。二是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积极推广住建部和工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省工商局和省住建厅发布的《广东省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示范文本》,规范示范合同使用行为。今年5月份,市住建局、工商局联合制定《清远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清远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

三、加强行业自律,实施信用惩戒

一是加强行业自律。工商、住建部门共同配合,指导行业协会加强房地产行业的自律管理,通过制定行业公约和房地产行业自律评分评定办法,并将评分纳入建设部门企业诚信管理系统,发挥行业协会的主体管理作用,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意识,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继续做好行业监督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及企业诚信管理法规等宣传培训,发挥行业协会“双向”服务作用二是做好房地产企业诚信管理工作住建部门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信用黑名单工商部门建立房地产行业信用公示制度,做好房地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的信息归集和公示作用,依据行业主管部门涉及房地产行业企业违法失信信息的推送,及时记于相关企业名下并公示,向社会进行交易风险提示对违规设置和使用霸王条款损害购房者权益的企业进行信用惩戒让违规者寸步难行强化“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震慑作用。三是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根据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失信情况,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依法采取重点监管、约束、限制措施。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充分发挥起市场和社会力量作用,实现“互联网+市场监管”,推进社会共治。  

四、加强宣传,维护消费权益

加强和扩展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消费权权益保护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与商品房销售有关法律法规营造有利舆论氛围,强化群众对“霸王条款”的特征性、违法性和危害性的认识,提高合同监管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及时处理商品房销售方面的投诉举报鼓励消费者对企业售房过程的使用“霸王条款”行为,积极利用“12315”“12345”投诉举报平台进行投诉举报。检查发现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积极调解涉及商品房销售的消费权益争议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在今后工作中,工商、住建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配合,依法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能,不断增强商品房买卖合同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企业行为切实维护合同公平正义,构建诚信守法、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共同促进商品房交易市场有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诚挚感谢贵会对我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

 

                            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67

 

(联系人:黄伟强;联系电话:386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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