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的要求,结合有关工作实际,我局拟对《清远市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中介招商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清商务〔2023〕52 号)进行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8月9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公民提出意见的由本人签名):
1.信函请寄: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机关办公大楼4号楼506室;
2.电子邮箱:qyswj@gdqy.gov.cn;
联系人:黄诗诗,联系电话:0763-3368083。
附件:关于印发清远市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中介招商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清远市商务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