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交叉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08-01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佛冈)产业园管委会、广德(英德)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和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以及质量管理年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我局印发了《2025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交叉执法检查方案》,在今年5组织开展了全市2025年上半年执法大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要求,抽选我局及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骨干和部分企业专家,随机组成6个检查组在526日至530日对全市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资料抽查、现场检查、询问,以及对部分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施工安全防护材料进行抽查抽测,重点检查了主管部门履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房地产项目“业主预看房”试点情况、项目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公示及履职到岗情况、安责险购买及实施情况、施工安全实体防护和重大风险防控、质量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源分级管控及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管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本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8个,其中房建工程25个,市政道路管网工程3个,排查质量隐患136条、安全隐患98条,重大安全隐患1。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28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对9家施工企业、7家监理企业及24名岗位人员进行了动态记分处理。

二、主管部门履责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基本能按照上级部门的质量安全要求开展工作,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压,实关键岗位人员责任,对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及重大事故隐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建材打假、混凝土结构(包括装配式)实体质量检查等工作进行重点监管。但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部分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意愿不足、频次不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够深入,检查不细致,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是部分区县没有行政处罚记录,部分被检查的项目当地监督部门动态扣分记录为“零”,监督执法仍存在“宽松软虚”问题。

三是部分主管部门未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坚定推进上级部门的相关工作部署,如部分区县住建主管部门仍未推进房地产项目“业主预看房”试点工作。

    三、在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情况

    (一)建设、施工、监理质量行为及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1.建设单位基本能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及其他强制性标准要求建设单位作为委托单位对建筑材料进行送检及对工程实体进行抽样检测,房建项目基本未发现不合理压缩工期的情况,但所检查项目基本未能提供建设单位的安全措施费的专项支付记录。

2.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人员基本能持证上岗,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机构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基本能落实整改,但部分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工程项目经理驻场次数和时间偏少偏短,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数量设置不足,检查时个别工地质量主管人员未到岗。如广东全优能实业有限公司年产充气模型5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严重不足,检查时项目经理也未到场。

二是现场未按审批通过的方案施工,施工质量交底不及时、内容不全或缺乏针对性,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厂房项目为了赶工,未按规定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三是验收程序履行不到位,部分项目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滞后,且过程验收资料缺失。大部分检查项目未按要求推广“举牌验收”制度,也未对施工过程影像资料进行全链条保存管理如本次检查的天湖蓝湾一期(三标)项目塔楼主体已施工至28层,但基础分部仍未验收。

四是质量管理资料不完善或缺失,项目未按照实际情况提前制定送检计划,现场检测不及时,部分材料送检数量不足,部分项目材料进场前未按规定送检报验,进场审批时间在材料检测合格之前,未能做到“先检后用”等。如恒福•君庭花园二期项目现场地下室顶板的防水施工已完成,但未能提供该材料的合格检测报告。

五是部分项目现场管理混乱,工地出入口无人员值班,材料堆放无标识,堆放随意无防护措施,如本次检查发现两个项目的加气砖露天堆放,无遮雨设施。

六是大部分项目未设置样板引路,引导和规范施工人员按照设计和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3.监理企业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监机构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基本能跟踪落实整改,基本能够按照监理计划和实施细则对工程进行监理。但仍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总监或监理工程师履行职责不到位,总监巡视记录不齐全甚至缺失,履职到岗情况较差,未对材料进场、方案审批等关键工序进行审查。

二是部分监理旁站、巡视记录、实施细则等有关资料不全或不能如实反映现场实际情况且没有针对性,有些项目甚至未能提供监理实施细则,也不能提供关键节点的旁站记录,部分监理单位监理日志内容简单,监理通知单偏少;对施工企业未及时履行验收、材料报验等相关程序;未按要求根据现场实际进度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在隐蔽前先验收,部分监理企业发现问题也未能及时、主动报告建设单位或属地监督机构。如御湖半岛熹园项目整个上半年监理单位未签发任何质量通知单和质量复查整改单。

(二)工程实体质量方面

1.对工程实体抽检情况,本次检查重点抽查了钢筋、加气砖、安全网等项目,检查共抽检钢筋40组,39组合格,1复检合格;安全网12组,8组合格,4组不合格;防水材料3组,3不合格;挤塑板4组,3组合格,1组不合格;电线电缆3组,3组合格;加气砖4组,4组均不合格;排水管材1组,检测合格;钢管脚手架扣件3组,1组合格,2组不合格;路面砖1组,检测合格。

    2.现场施工质量及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本次检查大部分项目能落实不低于七天每层的措施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工期低于七天每层的项目能提供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但仍发现部分受检工程施工质量存在较多问题,对质量多发问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项目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较多,部分项目存在楼板胀模,楼面柱头浮浆未清除垃圾未清理,前后施工交接处混凝土面振捣不密实漏浆冷缝未经处理导致楼梯板、墙柱底部及梁柱交接口混凝土蜂窝麻面,楼板渗漏裂缝,二次结构混凝土强度过低且观感较差且养护不足等现象;部分项目现场未设置混凝土试块标养间,未按要求在楼梯口留置同条件混凝土试件。如敏捷东城水岸三期(A)项目现场发现墙柱面普遍存在蜂窝麻面,上下柱头有错位,二次结构混凝土浇筑是捣制震动不足、混凝土松散。

二是部分项目砌筑墙体灰缝不饱满甚至透光,砖墙转角连接处留槎、分砌不符合要求、顶砖砌筑不规范;墙体抹灰中不同材料墙体交接处未拉钢丝网窗洞口底部固定端未按要求设置混凝土压底构造梁,部分窗框的锚固端锚固钉数量不足或漏设。

三是部分梁板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足、构造柱拉结筋间距不符合要求,部分钢筋绑扎存在漏扎现象,二排筋与面筋或底筋间距过大,墙柱箍筋弯锚角度及长度均不符合要求,钢筋套筒连接丝口未磨平等,部分板筋过梁时未跨中

四是部分市政道路项目雨污水管井四周回填密实度不符合要求,管沟顶部回填土质不符合要求,路填土方长时间浸水未及时抽排等问题。

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都能提供施工现场地上、地下管线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压缩合同约定工期情况,但安全文明措施费和工地环境治理专项费用基本都未按要求拨付或无法提供相关资料。

    2.抽检的大部分项目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生产“八个一”和“一线三排”措施,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基本都已公示且能到岗履职。但部分区县的项目未组织学习《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隐患识别图集2024》等上级行政部门下发或转发的相关文件;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或自查不到位、流于形式,未建立重大隐患事故台账,对检查出的隐患无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如本次检查发现佛冈和英德地区多个项目在该方面的资料基本为空白;部分项目存在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及安全员数量配备不足的情况,有个别项目在检查时都未见安全员在岗履职;施工企业没有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企业对项目的例行检查缺失,三级教育敷衍了事

    3.所检查的项目均能按要求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现场能提供相应的采购合同依据,但绝大部分项目仍未能提供保险机构在开展预防服务方面的相关资料,未见保险机构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生产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事故隐患排查、安全风险评估、演练等相关记录或资料

4.监理企业基本都编制了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旁站方案等部分项目方案针对性较差,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描述不详尽、监理规划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个别监理企业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无平行检查记录、安全检查内容不全、检查频率过低等,甚至有项目未能提供危大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危大工程、起重机械等关键工序的巡视或旁站记录。如辉煌富域花园监理规划实施细则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外架危大工程无旁站记录;也有某项目危大工程未见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未对此下发相应的整改单。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本次检查项目基本能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但有些项目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仍比较乱、人员安全意识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见专项施工方案,有部分项目未进行专项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检查记录不足,相关验收资料不全,审批进度滞后,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如某农批市场建设项目首层支模高度约5.4米,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但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如某污水处理工程涉及的顶管、基坑支护、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全部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且基坑边堆载较大,周边防护不足,针对以上问题,也未见相关的巡查和整改记录。

    二部分项目已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但部分项目为了赶工或节约成本,实际未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如模板支模架部分梁底部位存在悬挑现象、部分梁底钢管缺少防滑扣件、外脚手架连墙件间距较大甚至整层连墙件缺失;如部分项目脚手架搭设进度跟不上施工进度,连墙件搭设未能同步;如落地式卸料平台与外脚手架未独立搭设;如基坑支护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做支护和防护措施等。

    (三)建筑起重机械管理

抽查项目的起重机械基本能按规定办理设备安装(拆卸)告知、第三方检测、使用登记手续,能按照专项的施工方案对机械进行安装、拆卸。

    (四)施工用电及机具管理

抽检发现部分项目普遍存在以下问题,如电缆电线架设不规范、架子未进行套管保护,电线随意拖地;电箱破旧、无标识、无责任人、无巡视记录、无配线图,部分配电箱摆放位置随意、未设置专门的漏电保护器无接地保护,开关处的接线螺丝处未做隔离措施,部分工地一级电箱的端子未设置防触电保护壳,二级箱内无线路图、接线口未密封处理,甚至部分电箱无门、未设置隔离开关;开关箱未按要求“一机、一闸、一箱、一电”设置。

    (五)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抽检项目部分消防安全存在以下问题,如消防演练不足,未编制消防平面图或大门口处未及时张贴消防平面图和责任人牌,现场消防设施未跟上施工进度或消防设备过早拆除;部分项目灭火器数量不足、不能使用或过期未及时更换,消防用水未上到楼层,消防栓在电梯井内、不便于操作使用,消防通道未能保持通畅,工地大量堆积模板木方等易燃物,周边未设置消防设施等。

 (六)安全防护情况

抽检的部分项目安全防护存在以下问题,如工地预留洞口防护不牢固或防护高度不足,电梯口无防护门或防护门未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部分工地外架安全网脱落未及时更换,安全网张挂进度未跟上外架搭设进度;个别外架与外墙间距过大无安全平网,钢筋加工场无防护棚,个别工地楼层临边防护等安全防护未能跟上施工进度、平桥上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堆积过多未及时清理、兜底网未按要求设置;部分市政项目高边坡部分围挡损坏未及时修复、防护措施不足。

    (七)文明施工管理

部分被检工地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松懈、不重视,部分工地安全警示标志不足,建筑材料堆放混乱,外架上材料堆放过多,现场建筑垃圾堆积、未及时清理,存在裸土未及时覆盖,部分场地主要道路未硬底化和安装降尘喷淋系统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必须及时进行闭环处理。

    (二)本次交叉检查发现部分项目仍未建立重大隐患排查台账,未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为了节约成本普遍存在各类安全防护措施不足的情况,各地要认真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项目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建设单位作为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严格实行工程分部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步工序

    (三)去年两次的交叉执法检查都重点检查了项目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购买及服务情况。本次交叉检查暴露了一样的问题,项目均按要求购买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但绝大部分项目仍未能提供保险机构在预防服务方面的证明资料。对此,各地住建部门要继续督促有关机构做好在建工程安全预防服务,更好助力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本次交叉检查对部门建筑材料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结果显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防水及脚手架扣件等材料合格率低。对此,各地下一步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砌块的违法行为,严格控制原材料进场质量关,督促企业落实原材料进、退场登记台账,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产品的厂家信息,从源头堵住不合格产品流入房屋市政工地

    特此通报。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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