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12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详见附表)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挂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新区笔架路3号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2楼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清新)
联系电话:5820322、5811073
附表:欧国权等3宗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明细表
公告单位: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4日
欧国权等3宗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明细表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 | 用途 |
1 | 欧国权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西尾村西一村5号 | 441803009005JC30347F00010001 | 宗地面积: 120㎡, 建筑面积:339.83㎡,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2 | 林玉葵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花岗村福龙村52号 | 441803009012JC30676F00010001 | 宗地面积: 113.7㎡, 建筑面积:237.63㎡,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3 | 胡剑山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丁坑村陂头村29号 | 441803002004JC00483F00010001 | 宗地面积: 87.22㎡, 建筑面积:200.55㎡,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