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30号
因村规划需要,且陈树灿已故,经陈树灿全体家庭关系成员协商,由陈志慧代其父亲陈树灿提出,将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北坑村委会福兴村的宅基地(证号:清新集用(2013)第00601406号,土地使用权人:陈树灿,使用权面积:93平方米,四至为:东至2.5米巷至陈北全宅;南至1.9米巷至陈耀荣宅;西至4.6米巷至陈耀荣宅;北至2.4米陈木生宅。)拆除并退回村小组集体所有,由村小组另行分配他人使用,现向我中心申请注销上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如对上述土地权利有主张者,请在本公告登网及张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权属资料向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地址:清新区笔架路3号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2楼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清新),电话:5820322、5811073)。否则,我中心将注销上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