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集建(确权)字2025-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十六号和富广场首层,联系方式:0763-3363036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3日
编号:集建(确权)字2025-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十六号和富广场首层,联系方式:0763-3363036
编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1 | 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清城区东城街道莲塘村委会凯旋村 | 441802003007JB12262W00000000 | 3741.21 | 教育用地 |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