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审批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首页 > 通知公告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审批
来源:本站 日期:2014-12-08
【字体:

业务名称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审批

办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国函〔201223号)

2、《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

3、《广东省财政厅 国土资源厅 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2489号)

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编制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2187号)

5、《广东省财政厅 国土资源厅 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的通知》(粤财农〔2012490号)

6、《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2189号)

申请资料

1、申报文件

2、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3、项目设计报告

4、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

5、项目总体规划图

6、项目单体工程设计图册

7、项目投资预算书

8、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对初步设计的反馈意见

:附以上资料文档及项目范围拐点坐标文件电子光盘

受理条件

1、项目材料齐全、规范

2、项目已批准立项

3、项目测绘采用全野外数字化测量进行实地数据采集及成图,成图比例尺为120001:5000,测绘精度不低于1:2000

受理部门

项目属国土资源(或农业)部门负责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报清远市国土资源(或农业)窗口。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工作日(不含公告期),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或农业)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10工作

承诺时限:25工作(不含公告期),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或农业)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10工作

查询

投诉方式

查询电话:0763-3360926

投诉电话:0763-3380692

投诉邮箱:qygtjrsk@163.com

                                                                    
版权所有: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粤ICP备   -   050713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