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1号)等有关规定,《清远市黄茅峡水库工程临时用地(一期)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审查,现予以公告。
附件:清远市黄茅峡水库工程临时用地(一期)土地复垦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