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价格监测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5年度市级部门决算的通知》(清财办[2016]24号)要求,现将我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清远市价格监测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颁布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调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供求变动情况;承担市场价格预警和应急工作,跟踪反馈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并适时提出政策建议。
二、2015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15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335,771.02元,本年收入为1,000,934.42元,本年支出为1,042,061.0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294,644.39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为178,071.52元,本年收入为968,869.70元,本年支出为1,011,061.05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为135,880.17元。2015年度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均为0元。全年度总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56,165.64元,增长17.63%,主要增长原因是2014、2015两年省级价格监测专项经费一并在2015年度划入并支出。
三、2015年“三公经费”增减原因及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501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00元;公务接待费1817元。与2015年初预算对比,公务接待费减少3183元,降低63.6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6800元,降34%。与2014年部门决算支出数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2683元,降59.6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7500元,降36.23%。三公经费减少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支出。2015年,本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人数30人次。本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606.35元,比2014年减少67397.97元,降低51.4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相关精神,减少办公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7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