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司法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清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时回应和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对《清远市投资项目承诺审批实施方案》和《清远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等重大涉商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审查,以及推动出台《清远市人民政府废止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决定》,促进了我市营商制度环境的持续优化。二是严格执行律师行业准入标准,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没有出现超期和被投诉情况。2019年,办理专职律师执业初审47件,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变更85件,其他(司法鉴定业务、律师所住所变更、负责人变更等)150件。三是配合服务“放管服”改革。办理审查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文件90多份,对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法制审核2宗。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出台省内首部环境教育领域政府规章《清远市环境教育规定》,完成地方性法规《清远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在政府阶段的合法性审查程序,《清远市排水管理办法》拟列为2020年的重点立法建议项目,参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立法起草调研,提出负责任的法律意见,为省、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夯实法治基础。二是从严把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项数量和制发质量。严格落实201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压减规范性文件数量,规范性合法性审查从“后置审核”向“前置服务”转变,加强向省政府及本级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规范性文件总体质量明显提升。三是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落实公平竞争内部审查程序,试点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依法制止和纠正各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质量不断提高。一是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率先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制度,激励法律顾问在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积极履行职能,妥善协调处理政府重大法律事务。共审核各类合同和法律事务333件,参加协调会109次。审核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1期 130份,常委(扩大)会议议题14期117份。其中包括清远奥体中心建设项目、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建设项目等政府重大投资基金项目和重大国企改革、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法律论证,以及《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合作意向协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重大合同协议和专项规划的法律审核。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调研督导,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三项制度公开。2019年,全市289个行政执法主体公开执法结果信息58174件,对行政执法过程录音记录5933次,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1818件。通过省执法公示平台公布行政执法结果信息32167件。我市100%完成行政执法数据在省行政执法平台的填报和公开,并完成市、县两级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框架搭建。二是切实抓好政执法指导培训、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 开展以“加快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学习”为主题的市政府常务会议法治专题讲座2期,2019年度法治清远(依法行政)业务培训班1期,以“三项制度”为主题的推进法治专题讲座4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600多人;办理行政执法证申领1372个,完成9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报名人数697人,考试合格率72%。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专项督察,完成危险化学品行政执法监督调研和执法案卷评查,形成《清远市危险化学品行政执法监督调研报告》。

(五)坚持司法护航,严抓社区矫正、畅通复议应诉和人民调解,提升防风险保稳定能力。一是坚守综治维稳底线,稳步推进社矫工作。市累计接收社矫人员9291人,解矫7652人。目前在册1639人,安装手机定位1196人、佩戴电子手铐234人。222人在“扫黑除恶”和“枪赌毒”专项排查中被确定为重点人群,并实施重点管控。6人经摸排被列入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名册,并报送地方公安机关备案。66人经我市特赦评审委员会严格评估审查后,获得向市中级法院申报特赦的机会。全市建立社区教育和服务基地64个。全市共走访社矫对象2410人次、排查整改隐患点31个、召开风险研判会153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55期2866人次,完成会见工作1891宗。二是定争止纷,抓好复议出庭应诉工作。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63宗,比2018年全年办案数上升19%:办结142宗(其中代表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办理101宗,处理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在省政府被复议案件41宗),未结18宗,不予受理3宗。案件主要涉及山林土地确权纠纷案件、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纠纷、不服工伤认定、不服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纠纷等类型。代表市政府处理行政应诉案件194宗,比2018年全年办案数上升59%,其中涉及自然资源权属争议案件131宗,市领导参加出庭应诉10宗。妥善解决了博爱学校人员编制管理系列案、有关征地拆迁案件等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三是促和谐保稳定,开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排查纠纷4423次,预防纠纷1360件;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641件,调解成功10497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8.6%;参与调处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345件;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发生民转刑的案件。共衔接刑释人员2898人,2858人得到安置,安置率98.6%;2871人得到帮教,帮教率99.1%。 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向自然村或村(居)民小组延伸。全市完成调解组织延伸自然村试点工作247个。我市人民调解培训基地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落成启用。

(六)坚持依法治理,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普及化、一体化向精准化迈进,逐步形成共建共享、融合开放的服务格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丰富普法宣传形式。部署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六进+”活动。举办宪法教育大课堂近400场次,参加人数达25.4万人次,派发法治宣传资料60多万份,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全覆盖。落实“五级同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342个村(社区)获2018年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称号。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设清远电台FM88.7“以案释法”栏目,与清远电视台联办“生活与法”栏目,组织多期领导干部旁听由省高院和市中院主持的庭审活动,“清远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正式揭牌并投入使用。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工作,开展“劳动者港湾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工作室”共建合作,“开展2019年清远市“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系列活动暨清远市首届法治文化节启动仪式。二是扩大法援覆盖范围。办理法援案件473件,推动全市刑辩率从2017年不足20%到今年实现100%的刑辩全覆盖,并向中级法院、公安看守所常态化派驻法援律师。开展10场农民工法援专项宣传活动。上报省法援局选编法援案例12个,其中《清远市法律援助处对付某某正当防卫提供法律援助案》、《广东省清远市青春更年期法律援助处对罗某某劳动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收录进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清远市多措并举强化偏远山区法律援助供给》入选省委《每日汇报》。三是优化公证流程和巡回服务方式。全市共办理公证12750件,其中小额收费(500元以下)件数占比86.86%。为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和公证咨询共5209次,为各类行动不便人群提供上门办理公证服务和公证书邮寄送达服务均已开通。国信公证处每月派员下沉阳山开展巡回办证,累计办理公证771件。四是重点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加强执业管理,2019年共受理律师投诉案件11宗。按时完成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开展全市范围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联合执法工作,联合相关单位查处一批无证、超范围经营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举办“2019年清远市经贸摩擦应对暨知识产权保护及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培训班”等多期法律服务民企专题讲座及涉外工作培训班,推送《助力小微企业入珠融湾系列活动》信息入选司法部公众号。继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各项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与法院共同推动律师调解工作,在全市推广使用律师调查令,联合公检法等单位召开律师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并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顺利平稳开展。五是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精准“法律扶贫”工作。组织348人成立县镇两级法律顾问团共94个,实现法律顾问团全覆盖。完成全市1217个村(社区)到期合同重签和备案,健全贫困户法律服务需求档案、服务卡。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审核村规民约工作,积极配合防范化解外嫁女问题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六是全面履行其他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市司法鉴定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市司法鉴定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正式确立。同期,司法鉴定机构质量大检查、司法鉴定收费执法检查等工作相继开展。2019年,全市共有司法鉴定机构10间,司法鉴定人80人。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司法鉴定业务7032件。按照省厅关于镇、村实体平台建设和运行评估要求,推进我市34个示范性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和147个示范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的规范性建设。

2019年,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比较明显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和不足问题,主要体现在发挥职能作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法治方式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识还不突出,司法行政系统在职能上“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的现状要求与配给人手不足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和放大,立法项目征集过程中部分政府部门的立项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出庭应诉协调工作难度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律师从事法援工作补贴标准低、保障刑辩全覆盖工作难度大,公证员职业门槛高、行业人才流失,社矫执法力量长期不足、队伍中的心理矫正专业人员缺乏、在册人均社矫保障经费不足等现状问题,影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和提高。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初步设想

2020年我局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清远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总体目标,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突出抓好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希书记清远调研讲话精神。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抓好本部门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和结构优化,注重业务素质培养和服务意识提高,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

(二)建立健全依法治市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依法治市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三项建设,逐步推动市委依法治市办及协调小组实体化运作。充分发挥督察作用,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三)推进政府规章项目库编制和立法专家库建设。加强立法调研,让立法需求回归本源、更好地服务和立足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更加贴近和准确地反映出社会群众的真实立法诉求,以问题和结果导向来确定立法方向和促进规章储备项目的建立,加快组建市政府立法专家库。

(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制度的落实。一是为市领导出庭应诉做好充分的案件前期研究和铺排准备工作,科学细化计划安排,确保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35%。二是加强复议队伍建设,积极落实重大疑难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制度,抓好办案质量。

(五)积极协调提高法援律师补贴标准,确保刑辩全覆盖工作保障有力。积极协调解决法援律师在办理刑事法援案件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努力争取改善律师资源分配、完善律师办案条件和提高律师办案补贴。

(六)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贯彻落实我省《关于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的实施意见》,落实公证机构自主管理权,积极探索申办合作制公证机构、公证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办法,加强公证人才储备。

(七)加强社矫机构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完善“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细化社区矫正衔接、监管、教育、奖惩、帮扶等各项工作内容,研究制定有关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解困、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提高社区矫正效果,减少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进一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主阵地作用。积极整合律师、公证、法援、法宣、司法鉴定和人民调解等各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高服务供给能力和精准化服务能力,解决实体平台空心化的问题。探索建立公益法律服务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服务力量进驻实体平台,提高法律服务资源的供给能力。

(九)加强律师管理工作,推进我市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推进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继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各项措施。做好准备承接省下放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并全力确保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清远考区考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清远市司法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