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省司法厅部署要求,认真履职,扎实工作,进展良好。
一、2018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打造“五个过硬”队伍,为司法行政提供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1.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宗旨意识。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先后18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认真落实“会前必学”制度。通过举办专题宣讲会及教育活动、召开各类专题学习会、讲党课等形式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多措并举,抓好党的建设工作。一是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抓严抓实党员学习教育,参加学习党员达800人次。二是推进党建结对共建工作。与清远海事局先后联合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党员学习党史微党课、“结对共建 与法同行”党建结对共建主题日等活动。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竞赛活动。先后举办五四青年座谈会、“勇担复兴大任,争当时代新人”知识竞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微党课演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演讲比赛等各类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的活动。四是加强党建工作宣传。通过“两微一站”、LED屏等平台推送新闻报道超过120篇,播放宣传标语约60条,滚动播放次数累计超过40000次。
3.抓好班子队伍建设。 局党组分别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局领导班子2017年度选人用人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和考核工作。认真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完成2017年度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依托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资源培训干部150人次。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清远市司法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开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主题纪律教育学习月及“纯洁司法行政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
(二)推进社矫安帮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和矫治。组织211名社区矫正人员到清远监狱和英德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落实定位监控措施,共有1352名社区矫正人员安装了定位手机,63名社区矫正人员佩戴了电子手铐,占在册人员总数的95%以上。与清新区司法局共建“清远市社区矫正阳光安置基地”,正式接纳社区矫正人员进入工作。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活动工作检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提高执法水平。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584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 6049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共1540人。进一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和思想稳控工作,严格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安置帮教措施。至11月统计节点全市共衔接刑释人员1900人,1838人得到安置,安置率 96.7%;1872人得到帮教,帮教率 98.5 %。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
1.深入构建公共法律体系。以建设12348广东法网三大平台为契机,以建设市、县(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抓手,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已建成8个县(区)、86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21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形成了城乡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网格。配合省司法厅完成12348广东法网网络平台上线工作,完善实体平台运营管理系统的信息内容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化建设。
2.积极做好律师工作。一是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成立清远市律师行业党委,选举产生中共清远市律师行业委员会第一届领导班子。全市58家律师事务所全部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二是加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和监督。积极开展“僵尸”律师事务所清理活动。开展6次律师执业道德和业务培训。三是引导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成立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举办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署会议暨业务培训。做好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日常管理和报备工作。全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共28件。 四是积极稳妥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全市建立了5家律师调解中心(室)。五是积极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和组织律师积极报名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3.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完成2018年服务合同签订工作。全市共有268名律师与1217个村居签订服务合同,并实现了律师服务微信群全覆盖。制定《清远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非现场服务折抵现场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并在连南县司法局开展差异化试点工作。
4.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六部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一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任务。着力进行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探索有清远特色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建设机制。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248件,调解成功9104件,调解成功率98.4%。
5.大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广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宣传咨询活动,并开通“快速通道”。法律援助宣传月共举办4场大型宣传活动。截止11月统计节点,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46件,其中刑事全覆盖案件2494件;市法律援助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1件。全市共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3980人次。
6.认真做好公证工作。开展全市规范公证管理和公证文书质量交叉检查。创新办证方式,把公证业务进一步向乡镇(街道)延伸,前往无公证员的阳山县公证处开展巡回办证。与广州市司法局对接,落实公证帮扶工作。全面开展“最多跑一次”工作,明确各个公证处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
7.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和执法工作。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初审)工作。认真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执业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积极推进司法鉴定协会筹建工作。成立了我市首家司法鉴定行业基层党组织。
8.抓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清远考区负责2018年第一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共有816人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没有收到任何考生的投诉,没有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的问题。
(四)全面加强法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抓好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六进+”活动。以宪法修改为契机,通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学习宣传宪法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蓝丝带·平安法治进万家——清远政法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等加强宪法宣传。
2.认真开展“七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联合市委普法办、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做好我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我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并从各普法成员单位抽调20人组成4个工作组,分赴8个县(市、区)进行检查。迎接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第六组检查。
3.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起草印发了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出台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并推动落实。首次召开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
4.落实法治“五级同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印发《2018年清远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普法内容。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联合市委普法办在清远市国际会展中心南门广场建设市宪法主题法治文化公园二期工程。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禁毒办、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建设市级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目前已有4个功能区建成。
5.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加强法治宣传信息化建设。在清远电台FM88.7新闻综合频率开设“以案释法”栏目,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听众的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在电视台开设电视栏目《法治清远》,着重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提高受众的法律水平和道德素质。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开展宪法专题学考,全市62341人参考,参考率达94.98%,及格率99.71%,优秀率96.65%。
(五)认真做好其他工作。一是切实抓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预计全市将在年底前选任80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二是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共有人民监督员46人次参与14宗监督评议案件。三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并抽调工作人员实现实体化运作。强化宣传发动,结合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业务工作深入摸排线索。同时承担市扫黑除恶督导工作任务。四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意识形态思想大宣传。五是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支持驻村干部开展扶贫工作,保障扶贫经费,推进扶贫项目的落实。六是做好综治联系点工作。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联合综治联系点青塘镇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相关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刑罚执行工作安全隐患大。在人员编制配备和经费保障上不足,部分司法所难以安排专人专职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中专业人员紧缺,尤其是心理矫正方面。《社区矫正法》尚未出台,建立强有力的刑罚执法队伍缺乏依据,有效管理手段缺失,存在监管对象漏管脱管隐患。
(二)司法行政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律师数量总体上仍然偏少,律师事务所普遍“小、弱、散”。执业公证员严重短缺,执业公证员老龄化趋势显现。专业人民调解员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职业、专业人民调解员占比低。司法鉴定人总体上数量不足,挂名的多,真正一线司法鉴定人才缺乏。法律援助律师不足,自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后,律师资源不足与案件数量激增的矛盾尤为严重。
(三)保障力度不够。在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建设、资源整合和信息化建设方面政策保障和财政保障明显不足。我市7个县(市、区)司法局年人均公用经费仍无法落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3万元标准。目前,最突出的是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后,我市办理的法援案件大幅上升,办案补贴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社会律师参与法援工作的积极性。
三、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效益、创新”导向,固强补弱,创新创先,切实履行好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司法行政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抓好党建主业。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在司法行政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大力推进品牌党支部建设以及标杆党支部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市司法鉴定行业党组织建设。组织基层党组织工作者培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党建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新闻宣传意识,强化党建工作新闻宣传成效。
(二)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四级实体平台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化建设。重点建好县、镇两级实体平台,实现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型窗口全覆盖。推广基层机构实体平台运营系统的使用,优化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三)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做好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创建工作。做好全市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工作。
(四)大力加强司法所工作。贯彻落实好即将出台的《司法所条例》,落实好双重管理体制中以县级司法所管理为主的要求,确保每个司法所干部专编专用,切实履行好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全面加强司法所外观标识内务规范、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五)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出台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努力打造“枫桥经验”清远升级版。继续督促各地做好做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推进人民调解组织下移到村小组或自然村。大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快推进访调对接工作。
(六)大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惩戒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行业乱象。
(七)旗帜鲜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抓好阵地建设,始终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话语权。把意识形态工作融汇贯通落实到具体业务工作之中,用意识形态统领全局,通过做好业务工作推进意识形态工作。
(八)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开展各种形式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度约束。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建立群众信访定期排查制度,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腐败案件。
(九)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结合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律师管理等业务工作开展日常排查和集中排查,深入摸排线索。
(十)认真落实机构改革任务。按照中央、省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不打折扣地落实好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要求。研究具体方案,严明各项纪律,做到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确保机构改革工作圆满稳妥地完成。
清远市司法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