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1-20



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现将《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由三部门联合解释。

(此页无正文)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发展和改革局  梁铸霖,366373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侯泰成,336656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秀媚,3864820)






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工作方案(试行)

为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推动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规范5G基站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9〕337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19〕436号)等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符合公变低压直供条件的5G基站进行直供电改造,不满足公变低压直供条件的,采用专变后加装子母表方式,单独安装电表并按照直供电电价执行。加大转供电环节用电价格监管力度,规范5G基站转供电价格,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

二、工作任务

(一)推动5G基站转供电改造为直供电。7月30日前,完成对全市5G基站进行转供电改造为直供电的全面摸底,并制定开展直供电改造、单独安装电表等工作的实施方案。9月30日前,完成转供电改造为直供电工作。对符合公变低压直供条件的5G基站应尽快完成直供电改造;不满足公变低压直供条件的,采用专变后加装子母表方式,单独安装电表并按照直供电电价执行。(责任单位:铁塔清远分公司、移动清远分公司、联通清远分公司、电信清远分公司、清远供电局)

(二)简化5G基站用电报装流程。建立5G基站直供电改造、简化用电报装流程等相关工作机制和专职工作小组,制定完善全市5G基站转供电改造为直供电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优化子母表的计费方式,通过分摊线损、变损等方式,推动加装子母表的方式。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公共物业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电信运营企业及铁塔公司推进5G基站转供电改造为直供电工作,经供电部门评估专用变压器“转改直”安全用电事项后,允许5G基站电源从专用变压器接入,并安装独立电表,由电信运营企业及铁塔公司直接与供电部门结算电费。为推动简化用电报装流程,请铁塔公司、电信运营企业、电网公司挑选具有代表性的转供电5G基站进行试点,在业主知情且不反对的情况下,电网公司根据铁塔公司、电信运营企业的申请,可受理并开展相应的直供电改造工作,加快5G基站‘转改直’进程。(责任单位:清远供电局、铁塔清远分公司、移动清远分公司、联通清远分公司、电信清远分公司、有关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公共物业管理单位)

(三)开展5G基站转供电环节用电价格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违法违规提高5G基站电价、加收电费和额外费用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重点检查不执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9〕337号)、《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规定,在5G基站转供电环节加收电价及电费的行为。对拒不执行转供电电价政策的经营者要依法处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四)切实做好表率及宣传引导工作。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要大力支持符合“转改直”条件的基站加快进行改造,加快审批流程,及时提供相关报装材料,为基站电力扩容改造提供便利;支持暂不符合“转改直”的基站单独安装电表;继续实行转供电的严格按照规定的目录电价收取电费。价格主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相关的政策。供电部门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合作,通过公开政策文件、 电网企业营业厅公示、手机APP推送、制作宣传小册子、电费单注明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力争做到相关用电企业、转供电主体及转供电区域内的企业及租户等对有关政策普遍知晓。住建部门协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交通运营企业,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协调A级旅游景点、星级酒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协调国有企业,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学校,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协调医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调工业企业,水利主管部门协调小水电业主积极配合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局、清远供电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5G发展的重大意义,抓好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各项工作,关系到能否打破瓶颈,顺利推进5G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各有关部门务必站在全局高度,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互通,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及时总结汇报。清远供电局、铁塔清远分公司要及时做好5G基站转改直、电费成本降低工作的总结,反映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取得成效。市市场监管局要做好5G基站转供电环节用电价格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反映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取得成效。请于11月12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送至市发展和改革局。

本文件自2020年7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7月27日。

附件: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工作方案责任落实表

附件

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工作方案责任落实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1

7月30日前,完成对全市5G基站进行转供电改造为直供电的全面摸底

铁塔清远分公司牵头;清远供电局、电信清远分公司、移动清远分公司、联通清远分公司参与

2

7月30日前,制定开展直供电改造、单独安装电表等工作的实施方案。

清远供电局牵头;铁塔清远分公司、电信清远分公司、移动清远分公司、联通清远分公司参与

3

9月30日前,对符合公变低压直供条件的5G基站应尽快完成直供电改造。

清远供电局牵头

4

9月30日前,不满足公变低压直供条件的,采用专变后加装子母表方式,单独安装电表并按照直供电电价执行。

铁塔清远分公司牵头,清远供电局、电信清远分公司、移动清远分公司、联通清远分公司配合

5

建立5G基站直供电改造、简化用电报装流程等相关工作机制和专职工作小组,制定完善全市5G基站转供电改造为直供电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优化子母表的计费方式,通过分摊线损、变损等方式,推动加装子母表的方式。

清远供电局牵头

6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公共物业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电信运营企业及铁塔公司推进5G基站转供电改造为直供电工作,经供电部门评估专用变压器“转改直”安全用电事项后,允许5G基站电源从专用变压器接入,并安装独立电表,由电信运营企业及铁塔公司直接与供电部门结算电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7

推动简化用电报装流程,挑选具有代表性的转供电5G基站进行试点,在业主知情且不反对的情况下,电网公司根据铁塔公司、电信运营企业的申请,可受理并开展相应的直供电改造工作,加快5G基站‘转改直’进程。

清远供电局牵头

8

针对违法违规提高5G基站电价、加收电费和额外费用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重点检查不执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9〕337号)、《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规定,在5G基站转供电环节加收电价及电费的行为。对拒不执行转供电电价政策的经营者要依法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9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要大力支持符合“转改直”条件的基站加快进行改造,加快审批流程,及时提供相关报装材料,为基站电力扩容改造提供便利,支持暂不符合“转改直”的基站单独安装电表;继续实行转供电的严格按照规定的目录电价收取电费。

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0

价格主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相关的政策。

市发展改革局牵头

11

供电部门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合作,通过公开政策文件、电网企业营业厅公示、手机APP推送、制作宣传小册子、电费单注明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

清远供电局牵头

12

住建部门协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交通运营企业,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协调A级旅游景点、星级酒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协调国有企业,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学校,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协调医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调工业企业,水利主管部门协调小水电业主积极配合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各项工作。

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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