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清远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清远市教育局。
电子邮箱:qyjyjfzb@126.com,电话:0763-3368703,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江路20号清远市教育局,邮编:511515。
附件:1.清远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镇和学校
清远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