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清远市鼓励科技创新十条激励政策》网上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08-15

按照规范性文件出台规定,市科技局在6月1日-30日分别在市科技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对《清远市鼓励科技创新十条激励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公众个人意见3条(详见附件),有关采纳情况予以公示反馈。

附件:挂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表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8月15日

                            


附件:

挂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表

征求意见单位

提出意见情况

采纳意见情况及未采纳意见说明

广东嘉博制药的杜松

对于第二条 奖励引进创新人才

一、 建议新引进的博士以奖励总额不超过40万,硕士总额不超过20万为宜。具体是博士补贴30万+六类人才(10万)。硕士为补贴10万+可能的六类人才10万。博士与硕士的奖励比例为3:1-2:1。

      二、建议第二条人才奖励的分发奖励的年限由5年缩短至3年。  

     三、 对于以往来到清远的博士和硕士,他们在没有那么强的激励政策的时候来到清远,更要好好地珍惜。建议对于已经引进的博士和硕士补发激励。至少达到新激励标准的一半以上。 建议博士补发15-20万,硕士补发5-8万。也是分3年分发。

不采纳3条。

一、不采纳。清远目前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较少,为促进创新工作,人才是关键,加大奖励是为了吸引人才。

二、不采纳。奖励时限长,有利于留住人才,减少人才流失。

三、不采纳。新政策出台,执行时间应以发布文件为准,不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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