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开展2024年第一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抽查了辖区内123家企业生产的165批次产品,经检验,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6%(详见附件)。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实施质量信用记分管理。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应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管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附件: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一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一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