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要求,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2类食品82批次样品,其中合格75批次,不合格7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
一、不合格食品、餐饮具情况
1、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健丰聚福楼美食店消毒的碗2,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2、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蔡庆旺美食店消毒的碗1,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3、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蔡庆旺美食店消毒的碗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4、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益丰云吞面店消毒的碗1,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5、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益丰云吞面店消毒的碗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6、清远市清城区横荷龙运美食店消毒的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7、英德市白沙镇润徳隆生活超市销售的、中山市黎香园腊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腊肠(腌腊肉制品),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餐饮具处理情况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餐饮具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经营户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和停止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38期(省转移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合格产品信息(75批次)
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38期(省转移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信息(7批次)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