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充实清远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人才力量,充分发挥专家在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维权咨询、法律援助、项目评审以及政策制定等领域的智囊作用,扎实推进我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清远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第二批入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本次征集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专家:技术类专家、财务类专家、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类专家、地理标志专家
二、专家主要职责及服务酬劳
入库专家按照我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委托,为我市知识产权政策制定、项目评审结题、案件处理、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地理标志培育、技术审查等提供专业服务。专家服务酬劳将严格按照广东省、清远市有关专家服务费规定的标准予以支付。
三、专家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专业(技术)领域和知识产权最新发展动态;
3.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有关工作;
4.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服务清远知识产权事业;
5.热爱知识产权事业,能积极参加我局组织的各项活动,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遵守评审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违法违纪等记录。
(二)专业条件
1.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专家
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管理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取得专利代理人、律师等执业资格5年以上,有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经验。
2.专业技术专家
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技术专家(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的专家均可申报,但只具备条件(2)的专家每个单位限报2人):
(1)作为负责人或骨干承担过市级及市级以上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或知识产权项目(课题),或是国家、省、市科技奖励获得者(前三位);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用人单位认定的研发主力人员。
企业技术专家(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的专家均可申报):
(1)作为负责人或骨干承担过市级及市级以上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或知识产权项目(课题),或是国家、省、市科技或知识产权奖励获得者;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3)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或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及骨干,或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
3.财务专家
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科技、知识产权经费管理规定,熟悉科研课题组织实施和经费管理的规律和特点,熟悉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在财务及相关领域(如经济、金融、税收、资产、仪器设备等)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的执业资格(如注册会计师等)。
4.地理标志专家
申报地理标志专家需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科学研究、生产加工、经营管理、法律服务、检验监督、标准化等方面工作的专家或技术骨干,熟悉本专业的业务和地理标志产品发展、保护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技术管理职务,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现仍从事与本专业有关工作;
四、申请入库程序
采取自愿申请、单位推荐方式。
(一)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专家申请人可根据本人专长在申请表“专长领域”选择不超过3个领域;专业技术专家申请人可根据本人专长选择1个领域,地理标志专家申请人可根据本人专长选择1-2个领域。
(二)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材料提交任职单位审查推荐。推荐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真实无误的,出具推荐意见。
(三)我局对申报材料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对符合入库条件的申请人在我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的专家经我局批准入库并在我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五、申请材料
1.清远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科技成果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等学术及研究成果清单,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6.国内外学术团体和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7.能证明个人专业专长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8.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六、申请截止时间
申请入库的专家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按上述第五条规定准备相应材料(申请表提供原件,其它材料可提供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一份(发送至qysjzck@163.com),纸质材料邮寄到清远市新城连江路中心市场D栋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楼知识产权科。联系人:冯先生、黄先生,电话:0763-3369659。
附件: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