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办函〔2019〕79号)、《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的通知》(粤知〔2018〕1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清远市实际,在评估论证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对原《清远市推进专利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清远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26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信函请寄:清远市新城连江路中心市场D栋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楼知识产权科(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对《清远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邮编:511515。
(二)电子邮件:qysjzck@163.com.
(三)电话及传真:0763-3369659(电话),0763-3864802(传真,请注明知识产权科收)。
附件:《清远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10.23清远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