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3〕126 号)和《关于印发清远市2024年度省级下放知识产权资金(保护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我局开展了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经发布申报指南、接受申报、形式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并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拟确定省下达2024年省级市场监管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若对项目立项名单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反映。个人反映问题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0763-3381962;地址:清远市连江路13号8楼)
附件:省下达2024年省级市场监管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公示名单的公示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