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主体:
因工作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清远受理窗口已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址地址: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楼右02内室(清远市连江路13号)。
二、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三、咨询电话:3380407。
特此通知。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