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4〕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开展了入库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经发布申报指南、接受申报、形式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并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2025年清远市知识产权项目拟立项、入库储备项目的公示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若对拟立项、入库储备项目名单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人:李锐,联系电话:0763-3381962;地址:清远市连江路13号8楼。)
附件:1.2025年清远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拟立项项目名单
2.拟入库储备项目名单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3月31日